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SME Export Marketing Fund (E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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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金目的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下稱「基金」)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註:由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基金的資助範圍擴大至由具良好往績的機構舉辦、以本地市場為目標及具規模的展覽會;和由香港貿易發展局及有良好信譽和往績的展覽主辦機構舉辦的網上展覽會;以及放寬只限中小企業申請的要求。
📊 二、申請資格
申請基金資助的企業須符合以下資格:
1. 在香港按照《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記的非上市企業。
2. 在申請基金時,企業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在香港境外從事主要業務運作的企業,均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3. 如企業以前曾獲基金資助,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不能超過基金規定的累計資助上限。擁有相近商業登記資料的關連企業所獲累計資助金額會被合併計算。
4. 企業並非申請所涉及的推廣活動及相關服務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要求
工貿署會參考以下因素:
• 香港業務運作的性質、規模/程度/百分比
• 在港投資金額
• 在港員工數目
• 顧客/客戶的資料
• 成立年期
• 利潤是否在港進行評稅
• 由相關財務及專業機構發出的資料/評估
證明文件例子:
• 業務營運:商業合約、發票、收據、貨運文件、報價單、銀行紀錄、辦公室租約、水電費賬單
• 財務資料:經審計帳目、財務報告、銀行月結單、利得稅報稅表及稅務評估
• 員工資料:強積金供款紀錄、員工聘用合約、薪金支付紀錄
📑 三、資助範圍
基金提供的資助,可供企業參與下列推廣活動以推廣其產品及/或服務。該些推廣活動或平台必須由有良好往績的機構主辦或營運:
1. 在香港境外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2. 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3. 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4. 網上貿易展覽會
5.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6. 網上商貿考察團
7. 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廣告
8. 通過電子平台/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如刊登廣告、關鍵字搜尋、上載產品資料、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等)
9.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所擁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
註:企業可就個別推廣活動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向工貿署作初步查詢。工貿署接受完結日為2026年6月30日或以前之推廣活動的初步查詢。查詢電郵:emf_enquiry@tid.gov.hk
🔍 四、額外資助條件
申請企業參與合資格的推廣活動,仍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合資格獲基金資助:
1. 須以香港企業的身份參與推廣活動,必須在參展商名單、考察團名單、廣告、電子平台/媒介及公司網頁/流動應用程式上顯示其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
2. 就展覽會及商貿考察團而言,必須以參展商/考察團成員身份參與,由合資格代表(東主/合夥人/股東/香港受薪僱員)直接參與整項活動。外判或委托第三者參與均不被接納。
3. 活動本身須與申請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關,只可推廣公司本身的產品及/或服務。
4. 開支項目的價格須符合現行市場價格。被視為過高、不合理或不符合成本效益的費用將不獲考慮。
💡 五、可獲資助開支項目
A. 在香港境外舉行的展覽會(項目i至viii)
在香港舉行的展覽會適用項目i至vi。
i.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的展覽會展位租賃費;或以其他參展模式(陳列櫃、桌面展位、人體模型/服裝衣架)參與的租賃費
ii. 展位建築、設置及設計費用,展位組件和展品運輸費用,展位擺設租賃費用
iii.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展位參展商擔任演講嘉賓的報名費用
iv. 在展覽會場刊內刊登廣告及印刷宣傳刊物/單張(不包括紀念品)的費用
v. 在展覽會中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參展商現場展示廣告的費用(垂掛橫額、海報、宣傳貼紙及電子資料屏幕)
vi. 在展覽會中使用流動廣告吉祥物作宣傳的費用
vii. 合資格代表由香港前往活動舉行城市的來回交通費(僅經濟艙,活動前5天至活動後5天)
viii. 合資格代表在活動舉行城市的住宿費(四星級或以下,活動前2天至活動後2天,不含膳食費)
註:購買可重複使用的物品及與營運及銷售有關的開支(如員工薪金、以銷售額計算的佣金)均不予資助。
B. 網上貿易展覽會
ix. 以參展商身份參與網上展覽會的費用(包括商貿配對活動及演講嘉賓報名費)
x. 虛擬展位設計費用(須顯示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
xi. 在網上展覽會網站上展示廣告的費用
C.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xii.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的商貿考察團團費
xiii. 合資格代表的來回交通費(僅經濟艙,活動前5天至活動後5天)
xiv. 合資格代表的住宿費(四星級或以下,活動前2天至活動後2天)
D. 網上商貿考察團
xv.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的商貿考察團團費
E. 貿易刊物刊登廣告
xvi. 在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刊登廣告的費用
F. 電子平台/媒介進行的出口推廣活動
xvii. 在電子平台/媒介投放廣告及作關鍵字搜尋推廣的費用
xviii. 在電子平台/媒介上載產品資料、開設/優化網上商店及推廣網上商店的非經常費用
G. 建立或優化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
xix. 建立或優化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非經常費用(須維持一年或以上運作)
H. 所有合資格推廣活動
xx. 就活動中推廣的產品及/或服務製作的關聯視頻/產品拍攝和編輯服務費用(合約須於活動開始前60個曆日內簽訂)
重要規定:
• 合資格開支必須由申請企業向主辦/協辦/營運機構/服務供應商繳付才可獲資助
• 由第三者代繳的開支不予資助
• 可獲退回的稅項及按金被視為退款,不予資助
• 非港元支付時,工貿署保留使用合適匯率以港元等值釐定資助金額的權利
📌 六、資助上限
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
每宗申請只可涵蓋參與一項推廣活動的相關開支。每宗成功獲批的申請之最高資助額為:
以1(政府):3(申請企業)的配對模式計算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或1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
註:各開支項目組別合共所獲的資助額,將成為該申請中所有其他合資格開支項目資助額的上限。
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
1. 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上限為100萬港元
2. 涉及建立或優化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累計資助上限的50%(即50萬港元)
3. 已獲資助建立或優化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後的兩年內,有關新申請將不予接納
註:企業可在工貿署網頁(https://emf.tid.gov.hk/tc)通過網上查詢功能,查閱其申請情況及資助餘額。
🗂 七、申請類別
A. 實報實銷
企業可選擇於推廣活動完結後,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就合資格開支項目申請基金資助。工貿署將根據申請資格、資助條件和要求以及程序審核每宗申請。企業就每宗成功的申請,最高可獲的核准政府資助額為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
B. 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
企業亦可選擇於推廣活動開始前,就合資格活動開支項目的預算金額提交首期撥款申請,並於活動完成後提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
• 首期撥款:最高可獲20%的初步核准政府資助額
• 終期撥款:工貿署審核確定最終核准政府資助總額,補發資助餘額
• 如首期撥款超過最終核准金額,或因不符合資格/未完成活動/逾期提交終期撥款,須歸還超額或整筆首期撥款連同利息
首期撥款資助協議:
• 首次提交首期撥款申請時,須簽署一式兩份的「首期撥款資助協議」
• 推廣活動時限不可超過活動開始日起計一年或2026年6月30日(以較早者為準)
• 未能遵守協議條款將受行政措施制裁,包括暫停發放資助
📎 八、申請期限
實報實銷申請期限
企業必須在下列期限內遞交基金申請:
• 貿易展覽會:展覽會完結日後60個曆日內
• 商貿考察團:考察團完結日後60個曆日內
• 貿易刊物廣告:刊物出版日後60個曆日內
• 電子平台/媒介:推廣活動完結日後60個曆日內
• 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有關項目完成日後60個曆日內
註:工貿署只接受於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完結之合資格推廣活動的資助申請。
首期撥款申請期限
• 貿易展覽會:展覽會開始日前
• 商貿考察團:考察團開始日前
• 貿易刊物廣告:刊物出版日前45至120個曆日內
• 電子平台/媒介:推廣活動開始日前
• 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項目開展日前
終期撥款須於活動完成日後60個曆日內提交。
註:若限期日為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須確保在最接近限期日之前的工作天獲工貿署收妥。
🏷 九、申請手續及電子表格
遞交方式:網上電子表格、郵寄、投遞或親身送遞。
電子表格申請流程
1. 瀏覽 https://emf.tid.gov.hk/eform-tc 填寫申請資料
2. 按指定格式及要求上載所需證明文件的電子檔案
3. 以機構數碼證書或紙本形式簽署聲明
4. 下載「申請聲明書/申請記錄」,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於遞交電子表格後一星期內送交工貿署
電子檔案要求
• 格式:JPG、JPEG、PNG、PDF、DOC或DOCX
• 解像度200dpi以上,資料清晰可見
• 支援上載10個檔案,總容量10MB
• 超過上限可合併/壓縮檔案,或以「遞交補充證明文件」形式分開上載
親身送遞地址
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3樓1301室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8:45 - 中午12:30 / 下午1:30 - 下午5:45
(午膳時間及公眾假期休息)
📐 十、證明文件
A. 適用於所有推廣活動
1. 填妥的申請表格
2. 申請企業的有效商業登記證副本
3. 無限公司:商業登記冊內資料核證本/電子摘錄副本(最近兩年內發出);有限公司:周年申報表(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NNC1)全份副本
4. 代表簽署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以「智方便」填寫者毋須提交)
5. 首次申請首期撥款:一式兩份已簽妥的資助協議
6. 實報實銷/終期撥款:收據正本/經核證副本及相關發票/報價單/合約副本;首期撥款:訂金收據及服務預約確認書/合約/發票/報價單副本
所有收據/發票/合約上顯示的付款人名稱與申請企業名稱必須相同。
B. 展覽會額外文件
• 展覽會資料(主辦機構名稱、活動名稱、活動日期等)
• 參展商名錄(須顯示公司全名、展位編號及香港聯絡資料)
• 實體展位相片或網上展位列印本/螢幕截圖
• 直接參與整項活動的證明(入場證、交通住宿證明等)
• 參與人士為合資格代表的證明(強積金紀錄、僱員合約等)
C. 商貿考察團額外文件
• 考察團資料及最終行程表
• 商貿配對洽談最終行程表/日程表
• 商貿配對或商業會議的紀錄及相片
• 境外買家/官員的名片
• 直接參與整項活動的證明
• 合資格代表的證明
D. 貿易刊物廣告額外文件
• 刊登廣告的服務合約副本(首期撥款適用)
• 刊登有關廣告的貿易刊物正本/經核證副本
E. 電子平台/媒介額外文件
• 服務合約副本(如由中介/代理發出,須提供授權證明)
• 有關活動的列印本/螢幕截圖(附有列印/擷取日期及網址)
• 完成參與活動的證明(活動完結報告及客戶賬單)
• 電子平台/媒介覆蓋活動期間的訪客/下載量地域分析數據
• 付款紀錄(銀行紀錄/信用卡月結單/支票等)
F. 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額外文件
• 服務供應商書面報價單(5,000港元以上項目需要,數目按採購總額遞增)
• 有關合約(須顯示服務供應商資料、服務內容及分項收費)
• 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列印本/螢幕截圖
• 網址登記資料或流動應用程式發佈資料
• 最終驗收測試報告(附有項目完成日期)
報價單數目要求:
• 5,000港元或以下:一份
• 5,000港元以上至5萬港元:最少兩份
• 5萬港元以上至30萬港元:最少三份
• 30萬港元以上至140萬港元:最少五份
• 超過140萬港元:公開招標
🧾 十一、審理申請
1. 工貿署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申請
2. 正常情況下,於收到填寫妥當並附有全部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當日起計30個完整工作日內完成審理
3. 以平郵方式通知申請企業有關申請結果
4. 資助以申請企業名稱為抬頭人的劃線支票發放
5. 工貿署保留對獲批申請進行覆檢的權利
📒 十二、修改及撤回申請
申請企業在遞交申請後,如申請所涉及的資料有任何重大變更,須立即以書面通知工貿署。工貿署接納以電子方式(網上電子表格及電郵)修改或撤回申請。須清楚註明申請編號、商業登記號碼及推廣活動資料。
📓 十三、合規、申報及防止賄賂
• 申請企業有責任及時和詳實填妥申請表格,誤報或漏報任何資料可能導致申請被拒絕及/或須歸還已發放資助
• 申請企業須遵守《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不得提供或索取任何金錢、禮品或利益
• 凡向工貿署人員提供利益以影響批核結果,即屬犯罪
• 申請企業須遵守所有適用於香港的法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 不得就同一活動受資助的開支項目同時接受其他政府資助
• 工貿署保留最終權利決定申請是否符合各項資助條件
📘 十四、查詢及最新安排
查詢聯絡
地址: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3樓1301室
電話:2398 5127
傳真:2391 2646 / 3525 0329
電郵:emf_enquiry@tid.gov.hk
最新安排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將於2026年6月30日特別措施完結後,由2026年7月1日起整合至「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
📙 十五、附件:各類推廣活動詳細要求
附件二:展覽會要求
(i) 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須以香港境外及本地業內人士為主要對象,一般不對公眾開放
• 如容許公眾入場,開放時間不應超過總時間的二分之一(僅計算上午9時至下午5時時段)
• 設立「業界專區」的可被視為參與以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但須取得工貿署預先批核
• 「業界專區」須與「公眾區域」互相分隔,有明顯獨立入口和標誌
• 主辦機構須於展覽開始前最少2個月向工貿署提出預先批核申請
(ii) 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須具規模及適當主題,由政府相關機構、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舉辦機構主辦
• 一般而言,須為合適展覽場地並具最少1,200平方米連貫的展覽面積
• 參展商須為商業企業
(iii) 網上貿易展覽會
• 須由香港貿易發展局、其他政府相關機構、非分配利潤的工商組織或有良好信譽和往績的展覽商主辦
• 可包含商貿配對活動及網上演講活動
• 以零售或會面為主要目的之推廣活動及直播促銷活動不會被視為網上展覽會
• 必須有已付費的虛擬展位
附件三:商貿考察團要求
(i)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 由政府/政府相關機構/非分配利潤工商組織主辦的:須包含商業會議或廠房/用地探訪
• 其他考察團:須包含與境外買家作一對一商貿配對洽談的環節
• 行程只包含參觀活動的考察團將不予考慮
(ii) 網上商貿考察團
• 須由政府/政府相關機構/香港非分配利潤工商組織主辦
• 所有成員須在指定時間在適當的單一本地場所出席
• 須包含商業會議/廠房視像視察及商貿配對活動
附件四:電子平台/媒介要求
• 須在合適的電子平台/媒介進行出口推廣活動
• 一般而言,平台/媒介的香港訪客量/下載量不應超過總量的30%,方被視為以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
• 營辦商須提供訪客量/下載量的地域分析數據
附件五: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要求
• 須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
• 服務供應商須為有良好往績的資訊科技公司
• 須附有企業資料、產品/服務資訊、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
• 域名須由申請企業持有;流動應用程式須由申請企業於app store(s)發佈及可於境外市場下載
📕 十六、附件:初步查詢所需資料清單
A. 貿易展覽會
就貿易展覽會作初步查詢,須提供:
• 展覽會詳情(網站、名稱、展期、地點、主辦機構、主題/範疇、目標對象)
• 展覽會宣傳冊子
• 入場措施(業界/公眾/兩者)
• 目標市場(本地/境外)
• 合約或參展報名表(含分項收費明細)
• 展位草圖/圖則
• 展覽會場地平面圖
• 上一屆展後報告
• 主辦機構授權中介單位的證明(如適用)
• 主辦機構業務紀錄概要
• 任何利益或要約的資料
網上展覽會額外須提供:
• 展覽版面/網上展位設計圖則
• 網上商貿配對活動安排詳情
• 目標對象預計地域分析數據
• 網站域名詳情及登記資料
• 上一屆網上展覽會展後報告
B. 商貿考察團
• 考察團行程表(日期、地點、形式、目的、主辦機構)
• 團員名單及人數
• 合約或報名表(含分項收費明細)
• 商業會議/廠房探訪的詳情及參與機構資料
• 一對一商貿配對洽談的最終日程表及詳情
• 主辦機構業務紀錄概要
• 任何利益或要約的資料
註:純為協助企業了解行業發展或以技術交流為主的研討會/工作坊/會議不屬於資助範圍。企業自行組織的境外考察活動亦不被視為合資格的商貿考察團。
C. 電子平台/媒介
• 有關電子平台/媒介的網址
• 服務合約副本(含活動詳情、營辦商聯絡資料、付款詳情、分項收費)
• 中介/代理授權證明(如適用)
• 活動範本/擷取圖(須顯示香港聯絡資料)
• 帳號登記資料
• 最近六個月的訪客/下載量地域分析統計數據
• 營運機構業務紀錄概要
• 任何利益或要約的資料
註:以香港市場為主要對象的電子平台/媒介不符合資助資格。
D. 貿易刊物
• 最新一期刊物正/副本或電子版網址
• 出版商提供的讀者地域分析及印刷量數據
• 刊登廣告方案的收費資料
• 擬刊登廣告之樣本
• 主辦機構業務紀錄概要
• 任何利益或要約的資料
註:消費者雜誌、休閒雜誌、學術研究刊物及其他類近性質的刊物不符合資助資格。
📗 十七、附件:各類活動所需證明文件清單
A. 基本文件(適用於所有推廣活動)
1. 填妥的申請表格
2. 有效商業登記證副本
3. 商業登記冊資料核證本(無限公司)或周年申報表/法團成立表格(有限公司)
4. 簽署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智方便」用戶毋須提交)
實報實銷/終期撥款額外所需:
• 收據正本/經核證副本
• 相關發票/報價單/合約副本
首期撥款額外所需:
• 首次申請:一式兩份已簽妥的資助協議
• 訂金收據正本/經核證副本
• 服務預約確認書/合約/發票/報價單副本
B. 在香港舉行的展覽會
1. 展覽會資料
2. 參展商名錄
3. 實體展位相片
4. 合資格代表的證明
5. 直接參與整項活動的證明
個別開支項目額外文件(如適用):展品運輸費用、演講嘉賓報名費用、場刊廣告費用、現場廣告費用、流動廣告吉祥物費用等之相關證明。
C. 在香港境外舉行的展覽會
除上述B項文件外,額外須提供:
• 合資格代表的交通費證明(行程表、登機證等)
• 合資格代表的住宿費證明(酒店發票/住客紀錄等)
D. 商貿考察團
1. 考察團資料及行程表
2. 考察團名單
3. 商貿配對/商業會議的紀錄及相片
4. 境外買家/官員名片
5. 一對一商貿配對最終行程表(如適用)
6. 合資格代表的證明
7. 直接參與整項活動的證明
個別開支項目額外文件(如適用):交通費證明、住宿費證明。
E. 貿易刊物刊登廣告
• 實報實銷/終期撥款:刊登有關廣告的貿易刊物正本/經核證副本
• 首期撥款:刊登廣告的服務合約副本
F. 電子平台/媒介出口推廣活動
1. 服務合約副本
2. 有關活動的列印本/螢幕截圖
3. 完成參與活動的證明
4. 訪客/下載量地域分析數據
5. 付款紀錄
G. 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
1. 服務供應商書面報價單
2. 有關合約
3. 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列印本/螢幕截圖
4. 網址登記資料或流動應用程式發佈資料
5. 最終驗收測試報告
📚 十八、順利申請貼士
申請前準備
• 仔細閱讀申請指引及相關附件
• 確保企業符合所有申請資格
• 向工貿署就推廣活動的資助資格作初步查詢(電郵:emf_enquiry@tid.gov.hk)
• 參閱工貿署網頁上「過往獲批准的推廣活動/貿易刊物/電子平台或媒介」頁面
遞交申請時
• 確保所有必須文件齊全,資料清晰可見
• 核對收據/發票上的付款人名稱與申請企業名稱是否相同
• 注意申請期限,確保在限期內獲工貿署收妥
• 如以紙本形式簽署聲明,須於遞交電子表格後一星期內送交工貿署
常見問題
• 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除非有特殊情況或合理理由並附有證明文件
• 若部分證明文件未能於限期前齊備,可先行遞交申請表格並解釋文件從缺原因
• 審理時間一般為30個工作日,複雜個案可能較長
• 以郵寄方式遞交需注意郵遞時間
• 非工作天遞交的申請會被視為下一個工作天獲工貿署收妥
避免常見錯誤
• 確保展示公司全名及香港聯絡資料於所有推廣材料上
• 確保合資格代表直接參與整項活動(不可外判)
• 開支須直接向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繳付(不可由第三者代繳)
• 建立/優化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須取得足夠報價單
• 不可就同一活動的同一開支項目同時接受其他政府資助
— 全文完 —
工業貿易署 二○二五年五月
還在 DIY 準備 EMF 申請?
文件漏交、期限錯過、被退回是常態
EMF 申請不只是填張表——你需要從 9 種活動類型中判斷資格、按活動準備不同文件、 計算 1:3 配對金額、在 60 個曆日限期內提交。稍有遺漏就可能被拒。 FundPilot 把這一切變成 7 步手風琴指引, 每一步對應一個官方申請難點,讓中小企老闆自己就能搞定。
📊 DIY 自行申請 vs 使用 FundPilot 後再去申請
同一個 EMF 申請,兩種完全不同的準備體驗
| 申請環節 | DIY 自行摸索申請 | 使用 FundPilot 後再去申請 |
|---|---|---|
| ① 確認活動資格 | 自行查閱申請指引,從 9 種活動類型中判斷是否符合,耗時且易誤判 | 9 種活動類型卡片一覽,一鍵選擇即確認資格及注意事項省 1 小時 |
| ② 選擇申請模式 | 不理解實報實銷與首期撥款差異,選錯模式可能影響資金周轉 | 並列對比卡片,清楚展示兩種模式的差異及適用場景選對模式 |
| ③ 計算資助金額 | 手動計算 1:3 配對,經常忽視每宗 HK$100K 上限或首期僅 20% | 輸入總開支即自動計算,即時顯示政府資助、企業承擔及是否達上限零計錯 |
| ④ 準備證明文件 | 不同活動類型需要不同文件,從分散頁面逐項蒐集,經常漏交 | 按你的活動類型動態生成專屬文件清單,勾選進度條一目了然不漏交 |
| ⑤ 填寫電子表格 | 首次使用政府 e-form,格式要求(200dpi、10檔案/10MB)繁瑣易出錯 | 5 步驟電子表格填寫指引,含文件格式提示及紙本聲明送達地址零出錯 |
| ⑥ 掌握申請期限 | 60 個曆日倒數容易忘記,逾期申請=作廢,前期準備全部白費 | 日期計算器自動算出提交死線,首期撥款申請期同步顯示不錯過 |
即時計算
開支預算計算器
自動 1:3 配對 + 上限提示
9 類活動
智能文件清單生成
按活動類型動態生成
自動提醒
申請期限計算器
60 曆日倒數不怕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