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劃目的
「創科創投基金」(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Venture Fund,ITVF)於 2017 年由香港特區政府成立,初始注資 20 億港元,旨在鼓勵更多風險投資(風投)基金共同投資於本地創新及科技(創科)初創企業,締造充滿活力的創科生態環境。
2024 年《施政報告》公布優化 ITVF,調撥 15 億港元與業界以配對形式成立聯合基金,投資策略性產業的初創企業。
ITVF 並非直接向初創企業提供資助的計劃,而是透過與風投基金合作進行共同投資。初創企業不能直接向 ITVF 提交申請,必須透過獲選的共同投資夥伴(CP)推薦。
📊 兩種運作模式
模式一:優化計劃 — 基金經理模式(2024年新推出)
• 獲甄選的基金經理按《有限合夥基金條例》成立有限合夥基金
• 政府以每 3 港元業界資金配對 1 港元(即政府:業界 ≈ 1:3)
• 政府對每個基金出資 1.5 億至 2.5 億港元
• 投資三個策略性產業: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生命健康科技、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科技
• 100% 資金須投資於與香港創科生態圈相關的企業
• 至少 50% 資金須投資於香港企業或在港設有創科機構的非香港企業
• 投資對象須將基金投資金額的至少 50% 用於在港營運
首批原則上獲甄選的基金經理:CC SIF Advisory、鋆昊資產管理、招銀國際、同創偉業、Dalton Venture、Gobi Admiralty、善水資本、水木華鼎等
模式二:共同投資模式(原有計劃)
• ITVF 透過專責公司「創科創投基金公司」(ITVFC)與獲選共同投資夥伴(CP)進行共同投資
• 配對比例約 1(ITVF):2(CP)
• 每 CP 投資總額上限:4 億港元
• 每投資對象上限:5,000 萬港元或索投資總額的 40%(以較低者為準),每項投資不超過 3,000 萬港元
👥 投資對象資格(合資格本地創科初創企業)
ITVF 不直接接受初創企業申請。合資格投資對象須符合:
• 該企業或其全資附屬公司在過去 7 年內根據《公司條例》成立
• 其辦事處之一(總部或區域辦事處)或主要業務運作或主要管理層/領導團隊位於香港
• 該企業或其附屬公司從事創科業務,可涵蓋研發或生產鏈的任何部分
• 該企業及其所有附屬公司的僱員總人數少於 250 人(包括香港、內地及海外辦事處)
公司結構要求:須為香港註冊公司,或離岸公司僅有一間直接全資香港附屬公司。其他結構須個案審批。
🔍 共同投資夥伴資格
風投基金(不論在香港、內地或海外註冊,新成立或現有均可)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成為 CP:
• 投資重點為創科初創企業
• 投資範圍包括香港
• 未投資的資本餘額最少達 1.2 億港元
• 基金餘下年期至少 5 年可與 ITVFC 共同投資
• 獲選後須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
甄選準則:投資團隊的背景和經驗、投資於創科企業的往績、可提供的商業網絡和增值服務、諮詢委員會意見
💡 CP 誘因及退出機制
CP 誘因:
• 附帶權益(Carried Interest):當共同投資出售予第三方買家後,CP 可獲已實現資本收益的 35%
• 認股權(Call Option):CP 獲授予兩次認股權,可按 ITVF 投資成本加累計利息購買活躍投資期內所有共同投資對象中 ITVF 的全部股份
退出機制:
• ITVF 與 CP 按相同價格及條款共同投資及退出
• 主協議屆滿後如仍有未出售股份,ITVFC 可行使贖回權要求投資對象贖回股份
費用分擔:
• ITVFC 不向 CP 支付管理費
• ITVFC 承擔稅項及印花稅;CP 承擔盡職審查及法律費用
📝 申請流程(供初創企業參考)
ITVF 不會直接接受個別初創企業提交的申請或投資建議。
初創企業的參與路徑:
1. 查看 ITVF 網站上的共同投資夥伴名單
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start-ups/itvf/itvf-co-investment-partners/
2. 直接聯絡獲選 CP 探討投資機會
3. CP 負責物色和推薦合資格投資對象予 ITVFC 進行共同投資
CP 的申請流程:
• CP 申請期已結束,下一輪開放時可提交申請
• 獲選 CP 須與 ITVFC 簽訂主協議(Master Agreement)
• 活躍投資期:5 年
• CP 須在首 2 年內完成至少一項共同投資,否則 ITVFC 可終止協議
🏛 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創新科技署(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
創科創投基金秘書處
地址:新界西貢將軍澳唐賢街 30 號將軍澳政府合署北座 10 樓
電話:(852) 3863 0957
電郵:itvf-enquiry@itc.gov.hk
ITVF 頁面: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start-ups/itvf/
共同投資夥伴名單: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start-ups/itvf/itvf-co-investment-partners/
投資組合: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start-ups/itvf/itvf-investment-portfolio/
督導委員會: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start-ups/itvf/steering-committee/
📎 常見問題
Q:ITVF 是資助計劃嗎?初創企業可否直接申請?
A:ITVF 不是資助計劃,而是共同投資計劃。初創企業不能直接申請,必須透過獲選的共同投資夥伴推薦。
Q:ITVF 的兩種模式有什麼分別?
A:基金經理模式(2024年優化)以 1:3 配對投資三個策略性產業;共同投資模式以約 1:2 配對,涵蓋更廣泛的創科初創企業。
Q:風投基金如何成為 CP?
A:須有最少 1.2 億港元未投資資本、5 年以上基金年期、創科投資重點。申請期已結束,下一輪開放時可提交。
Q:CP 有什麼誘因?
A:35% 附帶權益(資本收益分成)+ 可按成本加利息購買 ITVF 全部股份的認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