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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深度解析

數碼港「市場推廣計劃」MDSS全面解析:最高20萬港元助初創拓展內地與海外市場(2025年12月最新指南)

MDSS 是數碼港為 CIP/CCMF 培育公司而設的市場拓展資助計劃,提供最高 20 萬港元補貼(75% 比例),涵蓋商務代表團、展覽、落戶服務、線上線下推廣四大範疇。本文完整拆解 ECO.RF.010 Rev. 8 最新指南。

作者:FundPilot 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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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下稱「數碼港」或「HKCMCL」)推行的「市場推廣計劃」(Overseas/Mainland Market Development Support Scheme,簡稱「MDSS」),是香港政府為協助本地初創企業把握內地及海外市場機遇而設的重點資助計劃。計劃向「數碼港創業培育計劃」(Cyberport Incubation Programme,CIP)及「數碼港創意微型基金」(Cyberport Creative Micro Fund,CCMF)的培育對象、受資助者及畢業公司提供最高 20萬港元 的財政資助,補貼上限為合資格開支的 75%,資助期最長為 24個月。

本文將從計劃宗旨、申請資格、四大資助範圍、各類合資格開支、報價要求、申請與報銷流程、廉潔守則、雙重資助禁令、終止條款,到 CCMF 個人申請者過渡至公司實體的處理方式、其他公帑資助計劃對照、所需證明文件清單,逐一詳細拆解,協助有意申請的香港初創企業全面掌握 MDSS 的每一項規定。


一、什麼是「市場推廣計劃」(MDSS)?

「市場推廣計劃」MDSS,全名為「Overseas/ Mainland Market Development Support Scheme」,是由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執行的一項財政資助計劃,目的在於為合資格的數碼港培育公司、受資助者及畢業生提供市場拓展開支補貼,協助他們把香港研發的科技方案、數碼產品及創新服務帶到香港以外的地區,包括中國內地與海外市場。

📌 查看 FundPilot 整理的 市場推廣計劃(MDSS)完整詳情頁,一頁看懂申請資格、資助金額、所需文件及申請流程。

根據《Guides and Notes for the Applicant》(文件編號 ECO.RF.010,Rev. 8,2025年12月12日生效),MDSS 的設立邏輯非常清晰:數碼港透過 CIP 與 CCMF 兩大旗艦培育計劃,協助初創企業由零至一建立科技產品;而當企業已具備穩定的營運基礎,下一步自然是「走出去」,把握粵港澳大灣區、東南亞、歐美等市場的商機。MDSS 正是填補「走出去」階段資金缺口的一筆關鍵資助,讓初創團隊不必獨力承擔商務代表團、海外展覽、落戶法律服務、海外網上廣告投放等成本,從而把更多現金流投放在產品研發與市場驗證上。

簡單而言,MDSS 是一項「先做後補」(reimbursement-based)的補貼機制:申請人先按照已核准的市場拓展計劃進行活動、自行支付開支,待活動完成後 60 個自然日內,連同所有合資格的單據及證明文件向數碼港遞交報銷申請,由數碼港審批後發放補貼。


二、計劃背景:數碼港、CIP 與 CCMF 的銜接關係

要理解 MDSS 在香港創科生態圈中的位置,必須先了解它所銜接的兩個上游計劃。

第一個是 「數碼港創業培育計劃」(Cyberport Incubation Programme,CIP)。CIP 是數碼港為已成立公司的科技初創團隊而設的旗艦培育計劃,提供長達 24 個月的駐場培育、業務發展支援、財政資助、業務配對與市場推廣協助,協助早期初創團隊把產品概念進一步商品化。

第二個是 「數碼港創意微型基金」(Cyberport Creative Micro Fund,CCMF)。CCMF 針對更早期、仍在概念驗證階段的數碼科技項目,向香港居民及在香港註冊的公司提供種子資金,用作將創新概念變成原型或最低可行產品(Minimum Viable Product,MVP)。

MDSS 是上述兩個計劃的「下游延伸」:當 CIP 培育公司、CCMF 受資助者,或上述計劃的畢業團隊已準備好將業務拓展至香港以外的市場時,便可申請 MDSS,把香港研發的方案推廣至內地及海外。換言之,CIP / CCMF 解決「從零到一」的早期資金缺口,MDSS 則解決「從一到十」的市場開拓資金需求,三者形成一條相對完整的初創支援鏈條。


三、MDSS 計劃最新更新:2025 年 12 月 12 日

根據官方最新通知,MDSS 計劃於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完成最新一輪更新,現行有效版本為《Guides and Notes for the Applicant》ECO.RF.010 Rev. 8,配合最新版的「Sign-up Form」ECO.SF.010 與「Expenses and Post-Programme Evaluation Form」ECO.SF.020。

數碼港在通知中明確提醒申請人:所有新提交的申請均須以最新版指南及表格為準。如有個別疑問,應先聯絡所屬客戶經理(如適用);一般查詢則統一電郵至 mdss@cyberport.hk。換言之,任何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之前流通的舊版資料、舊版條款,已不再適用於最新申請,申請人在準備市場拓展計劃書時,務必以最新版的指南條款進行對照,避免因為跟錯版本而導致申請被拒。


四、申請資格詳解:誰可以申請 MDSS?

MDSS 的申請資格設定相當嚴格,目的是把資助集中於真正具備科技營運能力、與數碼港生態圈高度相關的初創團隊。根據指南 1.1 節,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第一,必須是 CIP 或 CCMF 的培育對象、受資助者或畢業公司。 申請人必須是「數碼港創業培育計劃」(CIP)或「數碼港創意微型基金」(CCMF)的 incubatee、grantee 或 alumnus。換句話說,未曾參與過 CIP 或 CCMF 的公司,並不屬於 MDSS 的申請對象。

第二,必須於相關 CIP 或 CCMF 計劃完成後 5 年內提出申請。 對於已畢業的公司而言,MDSS 並非永久開放,而是設有 5 年的「資格時效」。一旦超過畢業後第 5 年,便不能再以該畢業身份申請 MDSS。

第三,截至提交可報銷申請當日,總籌募資金不得達到或超過 1,000 萬美元。 這一條設計上是要避免把資助投放到已擁有充足融資、不再需要政府支援的成熟公司。需要特別留意的是,這個 1,000 萬美元的限額,是以「提交可報銷申請(reimbursable claim)當日」為計算時點,而非以提交 sign-up form 當日為準。這代表即使申請時尚未達標,但在 24 個月資助期內若融資超過 1,000 萬美元,相關報銷可能會受到影響。

第四,CCMF 個人受資助者或畢業生申請 MDSS,必須先在港成立有限公司。 由於 CCMF 設計上容許個人申請,但 MDSS 報銷必須由公司主體進行,因此 CCMF 的個人 grantee 或 alumni,如希望申請 MDSS,必須先於香港成立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的有限公司,並在完成 CCMF 計劃後 5 年內提出申請。以公司名義申請者,須按附表 A 列出的資格審查及審核流程辦理。

第五,必須證明在香港擁有實質科技業務營運。 申請人須證明於香港在科技行業上具備實質營運能力。需提交的證明包括:可證明商業或商務活動的記錄(例如意向書 LOI、商業合約、稅務局發出的評稅通知書 NAT 等),以及可證明聘用員工的資料(例如強制性公積金 MPF 紀錄)。

第六,不得為活動的相關利益方。 申請人不可同時是該項市場拓展活動或相關服務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提供者或其關連公司。這條設計是要避免「自己付錢給自己」的情況,確保資金真正流向第三方服務商,達到推動市場拓展的政策原意。


五、資助金額、補貼比例與資助期

MDSS 的資助金額結構在指南第 3 節有清晰規定:

第一,每名申請人最多可獲 20 萬港元 的財政補貼。這是計劃對單一申請人於整個 MDSS 周期內的補貼上限,不論進行多少項市場拓展活動,總補貼金額不可超過此上限。

第二,補貼比例最高為合資格開支的 75%。換言之,申請人本身仍須承擔最少 25% 的活動成本。例如一項符合資助的活動花費港幣 10 萬元,MDSS 可補貼最高 7 萬 5 千港元,餘下 2 萬 5 千港元須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第三,資助期最長為 24 個月,由第一項相關市場拓展活動展開當日起計。所有可報銷的活動,必須在這 24 個月期間內完成並支付。

第四,當中針對「線上市場推廣服務」(online marketing services),設有額外的單項上限:每名申請人於整個 MDSS 24 個月資助期內,所有線上市場推廣相關報銷金額合共不可超過 港幣 5 萬元。這個上限與整體 20 萬港元上限同步生效,並非額外的補貼,只是針對線上推廣這一個別範疇的內部分配上限。


六、四大資助範圍:MDSS 涵蓋哪些市場拓展活動?

根據指南第 2 節,MDSS 的「市場拓展活動」涵蓋四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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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面向海外或內地的商務代表團(Delegation mission to Overseas/ Mainland)。即組織或參與前往香港以外地區(包括中國內地、東南亞、歐美等)的商務考察、業務拜訪、合作伙伴洽談等代表團活動。

第二,市場推廣展覽、會議或活動(Marketing exhibition / conference / event)。申請人必須是該等展覽、會議或活動的「參展商」(exhibitor),才可申請相關費用補貼。換言之,僅僅以觀展者身份參與並不符合資格。

第三,海外或內地市場落戶服務(Landing service for Overseas/ Mainland market expansion)。包括在目標市場成立業務實體所需的法律及專業服務、公司註冊、產品/服務認證等。

第四,面向海外或內地市場拓展的線上 / 線下市場推廣服務(Online/ offline marketing services for Overseas/ Mainland market expansion)。包括網上廣告投放、直播、線下廣告、宣傳影片製作、聘請代言人/KOL 等。

每一個範疇下,又再細分為多項具體的可報銷項目。下文將逐一詳細拆解。


七、各類合資格開支詳細解析

7.1 節目費或展覽費(Programme and/or exhibition fee)

第一,申請人必須是相關展覽、會議或活動的「參展商」(exhibitor),方可申請項目費、參展費,或在會議中擔任演講嘉賓所需支付的「speaking session fee」。

第二,每項活動最多可資助 4 名出席者。出席者必須是申請人公司的董事、股東或經授權的全職員工,並須提供強積金(MPF)紀錄、公司持股文件等作為證明。

7.2 差旅及住宿費(Travel and accommodation expense)

第一,差旅及住宿補貼同樣最多覆蓋 4 名人士,且須與 7.1 節中列出的出席者一致。

第二,差旅費可作為展覽 / 節目費的一部份報銷,亦可作為獨立項目報銷。

第三,差旅費包括參與活動所需的國際或跨境交通費,但 不包括租車費用。如以航班出行,僅限經濟艙票價 可獲補貼。一般而言,僅活動開始前 7 天到活動結束後 7 天的差旅費可獲考慮;另也包括由主辦 / 協辦 / 支持單位安排的本地交通。

第四,住宿費覆蓋於相關地點參與活動期間的住宿開支。可獲補貼的住宿期最長為「活動期間 + 活動前後不超過 2 個自然日」。住宿類別包括酒店、服務式住宅及一般住宅。代理費、印花稅、稅項、法律費用亦可獲補貼。

第五,旅遊保險可作為合資格項目報銷,受保期可覆蓋活動期間,並允許前後共最多 7 個自然日的延長停留;另可考慮 2 個自然日作為跨時區行程的緩衝。

7.3 方案 / 產品展示佈置及運作開支(Solution/ product showcase setup and operating expense)

合資格項目包括:展位或展覽設計 / 興建 / 安裝;翻譯 / 傳譯服務;為展示活動而新製作的方案或產品;產品搬運至展示場地的開支等。

不獲資助 的項目包括:可重用的資本性開支,例如手提電腦、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

7.4 與行業獎項 / 比賽相關的市場推廣費(Marketing expense in relation to an industry award / competition)

合資格項目包括:申請、註冊、參展或報名費;與該項獎項或比賽相關的編輯式或軟文式市場推廣費用。

7.5 外判 / 分判人手(Outsourcing/ subcontracting staff)

合資格項目包括:聘請額外的兼職人手、助理、傳譯員、攝影師、攝錄師,以支援香港或海外展覽中的方案 / 產品展示。相關代理費、稅項、關稅亦可申報。合資格人手開支的期限,與相關市場拓展活動的期限一致。

不獲資助 的項目包括:全職員工開支或現有人手開支。

7.6 海外 / 內地通訊費(Telecommunication expenses)

合資格項目包括:在香港以外地區產生的語音及數據通訊費,如漫遊費、海外通訊服務及 Wi-Fi 費用等。

7.7 法律及專業服務(Legal and professional service for landing service)

合資格項目包括:在目標海外或內地市場開展業務所需的法律及專業服務,例如顧問費、公司秘書、會計、審計、稅務規劃、翻譯及傳譯;與公司註冊、保密協議、服務合約、知識產權(IP)、商標、專利、認證、經銷權等相關的開支;以及相關代理費及稅項。

上述所有專業服務的補貼期最長為 6 個月,由首次獲批准的相關專業服務日期起計,且必須在 3.1 節指明的 24 個月資助期內。

不獲補貼 的開支包括:公司或集團架構重組相關費用(注:與融資、併購或上市相關的集團重組費用屬於可資助範圍);與融資活動相關的補償、佣金或代理費;移民服務 / 投資移民簽證相關費用;商標或專利的年費。

7.8 認證費用(Certification expenses)

合資格項目包括:協助申請人於不同地區擴展的各項認證開支,例如:

  • 網絡安全認證(ISO/IEC 27001 及 ISO/IEC 27002)以及網絡安全方案及事故回應服務
  • 域名 URL 的 SSL 證書
  • 由香港品質保證局(HKQAA)認可的認證服務,包括「香港製造」認證、香港安全標誌認證、醫療器材認證、可生物降解產品認證、環保產品認證
  • ISO、IEC、BSI、ASTM、SOC 2 等標準認證

指南建議申請人可向以下機構查詢最新認證服務名單:香港品質保證局(HKQAA, hkqaa.org)、香港生產力促進局(HKPC, hkpc.org)、香港檢測和認證局(HKCTC, hkctc.gov.hk)、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STC, stc.group)。

7.9 培訓課程(Training courses)

合資格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 該培訓有助於申請人團隊「規模化業務」並拓展海外 / 內地市場
  • 報讀的培訓課程須在 MDSS 資助期內完成
  • 受訓者必須是公司董事或全職員工,並提交強積金 MPF 供款紀錄等證明
  • 受訓者出席率必須達 75% 以上,並取得相關培訓課程的畢業 / 完成證書
  • 該培訓課程是否「有助於規模化或拓展」,由 HKCMCL 最終決定

7.10 線上 / 線下市場推廣服務(Online / Offline Marketing Services)

特別提醒:每名申請人於整個 MDSS 24 個月資助期內,線上市場推廣 報銷總額上限為 港幣 5 萬元,補貼比例最高為合資格開支的 75%。

合資格項目包括:

  • 投放面向海外 / 內地市場的網上廣告或推廣服務,例如市場代理服務、搜尋引擎優化(SEO)、關鍵字搜尋、產品資訊上架、社交媒體平台、APP、開設或優化網店等
  • 設立或優化面向海外 / 內地市場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
  • 直播服務,包括多媒體面板、網絡連接費用等
  • 投放面向海外 / 內地市場的線下廣告,例如市場代理服務、業界刊物、戶外廣告板、數碼指示牌、智能售貨機、紙本媒體、電視及電台廣告
  • 印製及製作載有申請人公司全名及活動名稱的宣傳冊、單張、紀念品費用(紀念品開支上限為港幣 1 萬元),且必須只用於該特定活動
  • 為品牌、產品而製作的線下或線上宣傳影片
  • 聘請藝人、人才、主持人、商業或名人代言、關鍵意見領袖(KOL)的費用

八、報價要求:多少項目需要報價?

指南 3.6 節對「報價」(quotations)作出明確規定,目的是確保開支公平、合理、具市場競爭力。具體要求如下:

第一,當單項商品或服務金額 ≤ 港幣 1 萬元(HK$10,000)時,無最低報價數量限制。

第二,當單項商品或服務金額 超過港幣 1 萬元 時,必須提交 至少 2 份報價 作為價格比較。

第三,註腳特別說明:

  • 同一類別、同一地點、同一周期內的開支不得拆單(split orders are prohibited),以避免人為將大額開支拆分成多筆 1 萬元以下的小單而規避報價要求。
  • 節目費 / 展覽費 / 會議費,可豁免於報價要求。
  • 在任何情況下,HKCMCL 均有絕對酌情權接受或拒絕申請人的報銷申請。即使事前獲批准,最終是否能夠成功報銷,仍以審核時的決定為準。
  • 若申請人希望採購的服務僅有單一供應商,可事前以電郵 mdss@cyberport.hk 申請豁免報價比較要求。直接的線上推廣服務(例如直接向地區或國際搜尋引擎、社交媒體平台付費,或直接向其他線上推廣公司付費)可豁免報價要求。
  • 對於必須提交 2 份報價的項目,兩份報價必須在同一時期取得,且必須是同類產品 / 服務的對等比較。比較必須在實際付款前完成,且 申請人必須選擇較低價的報價。如未能提交有效的第二份報價,對應的報銷項目將不會獲得補貼。

九、申請流程詳解:從提交到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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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申請須在活動開始前提交

MDSS 全年接受申請。合資格申請人必須於相關市場拓展活動 開始日期之前至少 2 個工作天,提交完整的 Sign-up Form(表格編號 ECO.SF.010)。逾期申請一般不獲接納。

9.2 須附「市場拓展計劃」及「3 個月活動計劃」

申請時須一併提交:

  • 市場拓展計劃(Market Expansion Plan):說明公司計劃進入哪些目標市場、市場策略、預期成果等
  • 3 個月活動計劃(three-months Market Development Activities Plan):列出未來 3 個月內計劃進行的活動、預計可報銷的開支項目清單,以及「承諾證明」(proof of commitment),例如預訂確認、報價單、已簽署合約、付款紀錄等

9.3 申請的語文及簽署要求

第一,表格須以 英文 填寫。

第二,凡可提供中文資料的部份,須以繁體或簡體中文填寫。

第三,表格須由申請公司的董事、股東或經授權的全職員工簽署,否則視為無效。

9.4 須附證明文件

申請時須隨表格遞交以下文件(適用者必須提交):

  • 申請公司(及附屬實體,如適用)的有效商業登記證副本
  • 必須是有限責任公司:最近一份完整的周年申報表(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NNC1);以及商業登記署的商業登記冊摘錄(Form 1(a) 或 Form 1(c)),由過去 2 年內發出
  • 如因市場拓展而於海外 / 內地設立附屬實體,須提供文件證明該等實體於申請人參與 CCMF 及 / 或 CIP 計劃 之後 才成立
  • 須提交文件證明申請人與附屬實體 / 全職員工的關係,且申請人或其董事 / 股東須為該附屬實體的大股東

9.5 申請計劃變動須重新提交

如市場拓展活動內容有變動,申請人須連同上述所有支持文件,重新提交 Sign-up Form,並 同樣須於變更後活動的開始日期前至少 2 個工作天 提交。

9.6 確認回覆與審批時間

第一,數碼港在收到 Sign-up Form 後,將於 7 個工作天 內向申請人發出確認回覆。

第二,申請結果將於 資料齊備後 60 個自然日 內以電郵方式通知申請人。

第三,如有爭議,HKCMCL 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十、報銷流程:活動完成後怎麼辦?

10.1 60 個自然日內提交報銷

申請人須於相關市場拓展活動完成後 60 個自然日 內,提交所有必需的支持文件,連同 Expenses and Post-Programme Evaluation Form(表格編號 ECO.SF.020)。逾期不獲接納。

10.2 補充文件 30 日期限

審核期間,如需要補交額外文件以證明個別報銷項目,申請人 必須在 HKCMCL 書面要求後 30 個自然日內 提交,否則 HKCMCL 有權無另行通知下,拒絕該項報銷申請。常見的補充文件包括:付款證明、出席證明、報價單、服務提供者的簡介 / 工作履歷等(詳見附表 C)。

10.3 必須是電腦列印表格

只有 電腦列印 的開支申報表會被接納;手寫表格一般不獲受理。

10.4 外幣開支以港元結算

凡以外幣支付的開支,將按開支發生當日香港銀行公會(HKAB)所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港元結算。匯率表可參考 HKAB 網站(hkab.org.hk)。

10.5 付款時間

如報銷符合資格,付款只會發放給申請人本身,不會發放給其他人或公司。HKCMCL 將在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後 40 個工作天 內完成付款。

10.6 開支必須由公司或全職員工支付

可報銷項目必須由申請人的東主、股東及 / 或全職員工支出、認可、實際使用及付款,並須提供能證明個人身份或與申請人關係的文件(例如 NAR1 或 MPF 紀錄)以及付款紀錄及 / 或收據。換言之,由非全職員工、外判承包商個人代墊或代刷信用卡的開支,將不會獲批。

10.7 結果由 HKCMCL 絕對酌情決定

HKCMCL 對任何報銷申請均有絕對酌情權接受或拒絕。申請人應在進行任何活動前,先與 HKCMCL 確認該項開支是否合資格,以降低風險。


十一、避免雙重資助:MDSS 與其他公帑計劃的關係

MDSS 是一項公帑資助計劃,因此避免「雙重資助」(double benefit)是計劃的核心原則之一。指南 3.7 節及 4.8 節對此作出明確規定:

第一,申請人必須就同一項市場拓展活動,真實、完整、準確地披露 所有其他公帑或私人資助的情況。

第二,申請人 不得就同一項市場拓展活動,同時獲取其他公帑資助計劃的補貼(包括任何形式的退稅或回扣)。注意:判斷準則是 活動本身,而不是個別股東、董事或公司,意即即使股東 / 董事在不同公司之間,也不能就同一活動重複申請。

第三,附表 B 列出了「其他公帑資助組織 / 計劃」的非詳盡示例,包括:

組織

  • 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ASTRI)
  • 香港設計中心(HKDC)
  •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HKPC)
  • 香港科技園公司(HKSTP)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HKSAR GOVT)

計劃

  • 共同加速器計劃(Co-Acceleration Programme)
  •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 Fund)
  • 設計創業培育計劃(DIP)
  • 精英計劃(Elite Programme)
  • 時裝創業培育計劃(FIP)
  • 創意培育計劃(Ideation Programme Incubation)
  • 應用程式培育計劃(Incu-App)
  • 培育計劃(Incubation Programme)
  • 生物科技培育計劃(Incu-Bio)
  • 設計培育計劃(Incu-Design)
  • 科技培育計劃(Incu-Tech)
  • 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NITTP)
  • 創新及科技基金(ITF)旗下計劃
  •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EMF)

第四,申請人須在被要求時,提供其他公帑或私人資助計劃的付款 / 收款證明。

第五,任何後續變動(例如於申請後才獲批其他資助),申請人有義務立即通知 HKCMCL 並提交相關付款 / 收款證明。

第六,任何故意重複申請 的行為,可導致 MDSS 資助被終止;申請人須自行承擔所有後果。


十二、廉潔政策:申請人必須遵守的操守要求

指南第 5 節對申請人的廉潔操守設下嚴格要求。為了確保 MDSS 的公開、公平及廉潔,每名申請人均須:

第一,遵守《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 201 章),並要求其僱員、代理、分判商及其他與申請 / 項目相關的人員(合稱「相關人員」)一同遵守,並嚴禁就申請 / 項目向任何人提供、索取或收受該條例所界定的「利益」。

第二,於海外開展業務或設立法人實體時,須遵守當地的反賄賂法律及法規。

第三,不得向 HKCMCL 員工提供、給予或同意給予任何禮物或考慮,作為任何作為或不作為的引誘或回報。

第四,主動申報利益衝突:一旦察覺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或其相關人員的私人利益與其在 MDSS 下的角色 / 職責 / 公正性有衝突或可能衝突的情況,例如與 HKCMCL 任何董事或員工的親屬關係),必須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 HKCMCL。

第五,審慎、有效率地運用計劃資金,且只用於 MDSS 已批准的項目。

第六,於採購相關商品 / 服務時,遵守 公開、公平及具競爭力 的原則。

第七,採取所有必要措施(例如制定行為守則或合約條款),確保相關人員了解並遵守上述廉潔守則要求。


十三、終止條款:哪些情況會被終止資助?

指南第 7 節對「終止條款」有明確規定。HKCMCL 可在以下任一情況發生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即時終止全部或部份資助,並有權要求申請人全數或部份退還已發放的補貼,連同所有行政、法律及其他成本,以及截至退款日期的利息:

第一,HKCMCL 有合理理由相信申請人在申請或活動執行期間,向 HKCMCL 提供了重大誤導或不準確的資料;或任何後續支持文件被發現不正確或不完整,且程度顯著。

第二,申請人於申請前、申請期間或項目執行期間,有不誠實或疏忽行為,並對 HKCMCL 或其聲譽造成不利影響。

第三,申請人正從事或已從事可能 危害國家安全 的行為或活動;或與國家安全利益相違背。

第四,繼續與申請人合作或繼續執行相關資助安排,將與國家安全利益相違背。

第五,HKCMCL 有合理理由相信上述任何事件即將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第 6 節指出:HKCMCL 可在不另行通知下,隨時修訂或補充本指南及備註。換言之,申請人有責任主動跟進指南的最新版本。


十四、附表 A:CCMF 個人申請者過渡至公司實體的處理

附表 A 是 MDSS 指南中專門針對「CCMF 個人受資助者或畢業生」(CCMF Individual Grantees and Alumni)在後續以公司形式管理同一 CCMF 項目時的資格審查及審核流程。其要點如下:

第一,項目連續性:如項目的核心技術及應用維持不變,該項目將被視為與原 CCMF 項目相同;最終由 HKCMCL 審核及批准。

第二,書面聲明要求:新成立的公司必須提交書面聲明,確認在 MDSS 申請下提出的活動,與 CCMF 所納入的項目發展相關。如發現虛假聲明,HKCMCL 保留追回任何已發放補貼的權利。

第三,股權架構要求:在 CCMF 受資助者協議中列為「CCMF Recipient Representative」的個人,必須在整個 MDSS 資助期內,持續擔任新成立公司的管理團隊核心成員,例如創辦人、聯合創辦人、股東或董事。

第四,本地營運要求:該法人實體必須能夠展示在香港有實質的科技業務營運及能力 / 容量,並提交與 1.1(e) 節相同的支持文件(例如商業活動證明及僱員證明)。

第五,審核所需文件清單:

  • 公司註冊證書(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CI)
  • 公司法團成立表格(NNC1)
  • 公司商業登記證(BR)
  • 載有股權架構的周年申報表(NAR1)
  • 公司發出的聲明信,確認該項目是 CCMF 項目的延續、由該公司營運及全資擁有
  • 實質業務營運證明:例如稅務局發出的評稅通知書、強積金紀錄、過去六個月的商業發票等

十五、附表 C:報銷時必備的支持文件清單

附表 C 列出了所有報銷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示例。雖然該清單並非詳盡無遺,申請人仍應根據個別活動性質補充其他文件,但以下基本要求適用於所有活動:

通用文件(適用於所有活動類型)

  • 已簽署的 Expenses and Post-Programme Evaluation Form(ECO.SF.020)
  • 收據或付款證明(銀行月結單 / 支票副本 / 信用卡月結單 / 自動櫃員機收據)
  • 對於 1 萬港元以上的項目,須提交至少 2 份報價作價格比較
  • 可報銷項目的交付證明,例如出席證明(如相片)、登機證、展覽 / 展示活動的相片、住宿證明等
  • 對於非港元付款的開支,須提供付款 / 收款當日的匯率表(採用付款貨幣的買入賣出 TT 匯率的平均值)

商務代表團 / 展覽 / 會議 / 活動的附加文件

  • 節目費 / 展覽費:主辦單位開具的發票,以及相關出席者的證明(名片、僱傭合約、公司持股文件)
  • 差旅及住宿:發票、機票行程單、住宿證明
  • 方案 / 產品展示:發票
  • 額外合約人員:人員全名、工作期間、人數、職責描述
  • 通訊費:發票或服務說明
  • 如適用:承諾書、無利益衝突聲明

落戶服務的附加文件

  • 法律及專業服務:服務交付文件、服務提供者的簡介 / 工作履歷
  • 公司註冊:註冊文件
  • 認證:申請副本 / 證書(如已取得)
  • 培訓:75% 以上出席率、畢業 / 完成證書、名片及 MPF 供款 / 報稅單 / 僱傭合約
  • 如適用:承諾書、無利益衝突聲明

線上 / 線下市場推廣的附加文件

  • 網上廣告:服務報告
  • 直播服務:直播超連結、影片、服務報告
  • 線下廣告:服務報告
  • 影片製作:影片檔案、影片超連結、截圖、服務提供者的簡介 / 工作履歷
  • 商業代言:代言人與產品 / 方案的合照
  • 如適用:承諾書、無利益衝突聲明

十六、線上申請平台與聯絡方式

MDSS 全年接受申請,並透過官方線上平台處理。

  • 線上申請平台:iStartup Hong Kong,網址為 https://istartup.hk/en/mdss-application-form
  • Sign-up Form 表格編號:ECO.SF.010
  • 報銷表格編號:ECO.SF.020
  • 指南文件編號:ECO.RF.010 Rev. 8(2025 年 12 月 12 日生效)
  • 官方聯絡電郵:mdss@cyberport.hk
  • 負責機構: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HKCMCL)

十七、申請貼士:如何把握成功率?

雖然 MDSS 採用「全年接受申請」模式,但這並不代表審批寬鬆。從指南條款結構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項實用貼士。

第一,提前規劃。 MDSS 規定申請須於活動開始日期前 2 個工作天提交,但這只是「最低門檻」。實務上,由於確認回覆需 7 個工作天、結果通知需資料齊備後 60 個自然日,因此建議申請人最少在活動開始前 2 至 3 個月開始準備,預留充足時間應付資料補交、報價比較、法律文件審閱等程序。

第二,做好市場拓展計劃書。 申請時必須提交 Market Expansion Plan 及 3 個月 Market Development Activities Plan。一份清晰、有市場分析、有具體目標、有可量化指標(KPI)的計劃書,能讓審批官清楚看到此次拓展的策略性,遠比泛泛而談的「希望開拓海外市場」更具說服力。

第三,從一開始就保留所有單據。 由於 MDSS 是「先做後補」的機制,無單據 = 無補貼。建議在活動展開前就建立一套單據管理機制,逐項紀錄報價單、合約、發票、收據、付款證明、出席證明、相片、登機證等。

第四,留意「不可拆單」原則。 在採購線下廣告、影片製作、認證服務等項目時,切勿為了規避報價要求而把一份大訂單拆成多份小訂單。這在指南中被明確禁止,被發現後相關報銷將不獲批准。

第五,留意「同類比較」原則。 對於 1 萬港元以上的項目,第二份報價必須是 同類型、同期、同等規格 的服務,且申請人必須選擇較低價的一份。如果兩份報價內容差異太大,將不被視為有效比較。

第六,注意線上推廣 5 萬港元上限。 不少初創團隊在數碼推廣方面投入較高,需要特別留意:MDSS 對線上推廣設有單獨的 5 萬港元封頂,超過部份不會獲得補貼。如線上推廣是主要拓展策略,可考慮把預算分散投放於線上廣告(封頂 5 萬港元內)、線下廣告及落戶服務等其他類別。

第七,避免雙重資助。 在申請 MDSS 之前,務必檢視同一項活動是否已申請或計劃申請其他公帑資助,例如 BUD 基金、EMF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ITF 創新及科技基金等。一旦被發現雙重申報,不僅該活動不獲補貼,更可能導致整個 MDSS 資助被終止。

第八,與客戶經理保持溝通。 CIP / CCMF 在培育期間會配有客戶經理(Account Manager),如就 MDSS 有疑問,應優先聯絡其客戶經理;如無客戶經理或屬一般查詢,則電郵 mdss@cyberport.hk。


十八、常見疑問解答(基於官方指南整理)

問:未曾參加 CIP 或 CCMF 的初創公司,可以申請 MDSS 嗎?

答:不可以。MDSS 的設計初衷是為 CIP / CCMF 培育生態圈內的公司提供延伸支援。未曾參與 CIP 或 CCMF 的公司,不屬於資助對象。如希望日後申請 MDSS,可先研究 CIP / CCMF 的申請資格,按部就班加入數碼港培育網絡。

問:完成 CIP / CCMF 後超過 5 年才提交 MDSS 申請,會被接納嗎?

答:不會。指南 1.1(b) 明確規定,必須於完成相關 CIP 或 CCMF 計劃後 5 年內提出 MDSS 申請。逾期者不再合資格。

問:公司已籌得 1,200 萬美元,仍然可以申請 MDSS 嗎?

答:不可以。指南規定,截至提交可報銷申請當日,總籌募資金不得達到或超過 1,000 萬美元。

問:海外的差旅住宿全部都可以報銷嗎?

答:不一定。差旅費僅限活動開始前 7 天至活動結束後 7 天之內;航班只可報銷經濟艙;住宿期最長為「活動期間 + 前後不超過 2 個自然日」;同一活動最多 4 名出席者;不可報銷租車費用。

問:我想自行做 Facebook 廣告投放,可以報銷嗎?

答:可以,但有額外限制。線上廣告投放屬於可資助範圍,但每名申請人於整個 24 個月 MDSS 資助期內,所有線上推廣相關報銷不可超過 港幣 5 萬元。此外,直接向社交媒體平台付費的直接線上推廣服務,可豁免於報價要求。

問:可以買一台手提電腦作為展位之用嗎?

答:不可以。指南明確列出,可重用的資本性開支(例如手提電腦、平板電腦)不屬於合資格項目。

問:我可以僱用顧問公司代我撰寫 MDSS 申請嗎?

答:技術上可行,但顧問費屬於申請人自身的營運開支,並不屬於 MDSS 可資助範圍。MDSS 補貼的是「市場拓展活動本身的開支」,並非「申請補貼的開支」。

問:MDSS 與 BUD 基金、EMF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可以同時申請嗎?

答:可以分別申請不同活動,但 不可就同一項活動同時取得兩個或以上的公帑補貼。判斷標準是「活動」而非「公司」或「股東」。任何故意重複申請,可導致 MDSS 資助被終止。

問:如果我未能於活動完成後 60 日內提交報銷申請,怎麼辦?

答:根據指南 3.3 節及 4.3(b)(i) 節,逾期遞交的報銷申請不獲接納。實務上,建議活動結束前就準備好所有單據及表格,活動完成當週即遞交,以免錯失資助機會。


十九、誰最適合申請 MDSS?

從 MDSS 的設計邏輯來看,以下類型的初創企業,最容易透過此計劃獲得實質幫助:

第一,已完成本地市場驗證、準備出海的科技初創。如公司已在香港累積了一定的客戶或收入基礎,並希望把方案複製到中國內地或東南亞、歐美等市場,MDSS 可大幅降低初次「走出去」的試錯成本。

第二,參與國際科技展覽的香港品牌。如公司計劃以「參展商」身份出席海外大型展覽,MDSS 的展覽費、差旅費、展位設計費、現場人手費補貼,可有效減輕參展成本。

第三,計劃在海外或內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的初創。MDSS 的「落戶服務」涵蓋了法律、會計、稅務、公司註冊、知識產權等實務開支,對「實體落地」階段尤其有用。

第四,需要進行區域認證的科技產品 / 服務。例如 ISO 27001、ISO 27002 等網絡安全認證、香港品質保證局認證等,MDSS 均屬合資格項目。

第五,進行海外或內地數碼推廣的初創。雖有 5 萬港元上限,但對小規模試點投放而言已足夠,包括 Google / Facebook / 小紅書等平台的廣告投放、SEO、社媒代運營等。


二十、總結:把握 20 萬港元資助,加速香港初創走向世界

「市場推廣計劃」(MDSS)是香港數碼港為 CIP / CCMF 培育生態圈中的初創企業,量身打造的內地及海外市場拓展資助計劃。其補貼上限為 港幣 20 萬元、補貼比例最高為合資格開支的 75%、資助期最長 24 個月,涵蓋商務代表團、展覽會議、落戶服務、線上線下推廣四大範疇,並對線上推廣設有單獨的 5 萬港元上限。

整套計劃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 更新至最新版本(指南編號 ECO.RF.010 Rev. 8),對申請資格、開支範疇、報價要求、申請流程、報銷流程、廉潔守則、終止條款等均有清晰且嚴格的規定。對於 CIP / CCMF 的培育對象、受資助者及畢業生而言,MDSS 是把香港研發成果帶到內地及海外市場的重要資助工具;亦是初創企業在「從一到十」的擴張階段,最值得認真研究與善用的香港政府企業資助計劃之一。

申請前,建議所有有意申請的初創團隊:

  • 第一,下載並研讀最新版本的《Guides and Notes for the Applicant》(ECO.RF.010 Rev. 8)
  • 第二,盤點公司資格:是否屬 CIP / CCMF 對象 / 畢業生、是否在 5 年期限內、籌資是否未達 1,000 萬美元、是否在港有實質科技營運
  • 第三,準備市場拓展計劃書與 3 個月活動計劃
  • 第四,預先建立單據及報價管理流程
  • 第五,避免雙重資助,提前排查與 BUD、EMF、ITF 等公帑計劃的重疊

如需查詢個別申請事宜,請聯絡所屬客戶經理(如適用),一般查詢可電郵至 mdss@cyberport.hk。線上申請平台網址為 https://istartup.hk/en/mdss-application-form

香港初創走向世界的旅程或許不易,但有了 MDSS 作為政策支援,這一步,可以走得更輕、更穩、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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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件清單 — 逐項列出所需文件,支援上傳管理
  • 提交指引 — 完整提交清單 + 網上平台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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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官方)

(本文章為基於上述官方公開資料整理而成的詳盡介紹指南,內容如與最新版官方指南有任何出入,一律以官方最新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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