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6 年 5 月 / 資料依據:工業貿易署、香港生產力促進局《BUD 專項基金》內地計劃/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申請易/電商易申請指引(2025 年 11 月版本)及官方成功案例
「BUD 專項基金到底有幾個版本?我應該申請哪一條軌道?」這是大部分香港中小企第一次接觸 BUD 時最常問的問題。BUD專項基金(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簡稱 BUD Fund)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工業貿易署(TID)統籌、香港生產力促進局(HKPC)擔任執行伙伴,自 2012 年成立以來已分階段加開三條申請軌道:「一般申請」、「申請易」與「電商易」,每條軌道都有自己的資助上限、適用情境與審批時間。
根據工業貿易署及生產力局共同編訂、於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生效的最新申請指引,三條軌道共用同一個「每間企業最多 700 萬港元、最多 70 個核准項目」的累計上限。換言之,企業可以同時運用三條軌道,前提是要懂得選擇。本文以最新官方申請指引為基礎,整理一份逐項對比、加上選擇邏輯與真實獲批案例的決策指南,幫你把 BUD 專項基金的每一塊資源用在最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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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 分鐘快速對比表
以下對比表整合 2025 年 11 月版本三份申請指引中最關鍵的數字。如果你只有 3 分鐘,這個表已經足夠回答 80% 的問題。
| 對比維度 | 一般申請 | 申請易 | 電商易 |
|---|---|---|---|
| 推出年份 | 2012 年 6 月(基金成立) | 2023 年 6 月 16 日 | 2024 年 7 月 15 日 |
| 每宗項目資助上限 | HK$ 800,000 | HK$ 100,000 | HK$ 800,000 |
| 企業內專屬累計上限 | 與其他軌道合計 700 萬 | 計入 700 萬累計上限 | HK$ 1,000,000(計入 700 萬) |
| 配對比率 | 政府 1:企業 3(25% / 75%) | 政府 1:企業 3(25% / 75%) | 政府 1:企業 3(25% / 75%) |
| 項目期限 | 最長 24 個月 | 須 12 個月內完成 | 最長 24 個月 |
| 審批服務承諾 | 60 個完整工作天 | 30 個完整工作天 | 60 個完整工作天 |
| 申請頻率 | 每 3 個月 1 宗 | 每 3 個月 1 宗 | 每 3 個月 1 宗 |
| 項目處理週期 | 按季處理(3/6/9/12 月底截止) | 全年滾動處理 | 按季處理(3/6/9/12 月底截止) |
| 首期撥款 | 可選最多政府核准撥款 20% | 不設首期撥款 | 可選最多政府核准撥款 75% |
| 項目執行地點 | 可由香港 / 內地 /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市場業務單位執行 | 必須由香港自行執行 | 可由香港 / 內地 / 東盟業務單位執行 |
| 資助地域 | 中國內地 + 39 個自貿協定/投資協定經濟體 | 中國內地 + 39 個自貿協定/投資協定經濟體 | 中國內地 + 東盟十國 |
| 外聘核數費上限 | 每次最多 HK$ 10,000 | 每次最多 HK$ 5,000 | 每次最多 HK$ 10,000 |
| 可同時推行項目資助總額 | 任何時點不超過 HK$ 800,000(三軌合計) | 計入 800,000 上限 | 計入 800,000 上限 |
從上表可見,三條軌道有兩大共通點:相同的配對比率(政府 1:企業 3)、相同的累計上限(700 萬港元)。差別主要在「每宗上限」、「審批速度」、「項目期限」、「首期撥款比例」與「資助範圍」這五個維度。下文將按企業常見場景,逐條軌道拆解設計邏輯。
二、一般申請:BUD 專項基金的「主軸」
一般申請是 BUD 專項基金最早推出、亦最具彈性的軌道。它再細分為兩個地域計劃:
內地計劃 (Mainland Programme):以發展中國內地市場為目標,協助港資企業透過品牌、升級轉型、拓展內銷三大方向,鞏固和深化內地業務。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 (FTA/IPPA Programme):資助地域涵蓋已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的 39 個經濟體(包括東盟、澳洲、新西蘭、智利、日本、韓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英國、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阿聯酋等)。
2.1 申請類別:第(i)類 vs 第(ii)類
- 根據申請指引第 1.4 部分,一般申請依項目性質分為兩類:
| 申請類別 | 適用情境 |
|---|---|
| 第(i)類項目 | 適合尚未具備全盤業務發展計劃的企業。委聘合資格服務提供者制定品牌策略、升級轉型藍圖或拓展內銷的全盤計劃。資助範圍主要為顧問費,服務提供者必須在港或內地登記至少 1 年、主要負責人擁有 5 年以上相關顧問經驗、並已完成至少 5 個相關項目。 |
| 第(ii)類項目 | 適合已有清晰業務發展計劃的企業。企業自行或委任執行機構推行具體措施,例如增設新業務單位、購買或租用機器設備、新產品研發、品牌設計、商標及專利註冊、廣告投放、展覽會、檢測認證、流動應用程式或公司網站、網上銷售平台、員工增聘等。 |
2.2 一般申請的可資助開支類別
一般申請的可資助開支類別最為廣泛(指引附件六)。常見類別與上限歸納如下:
- 中國內地新增業務單位的牌照/註冊費、裝修費、租賃費(最多 3 個月)及與供應鏈遷移/重構相關之新增設業務單位的專業費用 — 不超過項目預算總開支 20%;
- 項目直接增聘新員工的薪金及相關開支 — 不超過項目預算總開支 50%;從香港以外地區招聘的內地業務單位員工最長資助 6 個月;
- 配合推行項目的專用機器/設備(含新產品模具、專用電腦軟硬件)及附帶開支 — 不超過項目預算總開支 70%;
- 作開發或示範用途的產品樣本/樣板開支 — 不超過項目預算總開支 30%;
- 項目直接廣告開支 — 不超過項目預算總開支 50%;相關代營運費可獲資助不多於 6 個月;
- 項目特定事件/活動相關交通及住宿費用 — 不超過項目預算總開支 20%;
- 專利/商標/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版權註冊費用 — 每間企業在整個 BUD 計劃下累計最多 60 萬港元;
- 品牌或科技採購/授權使用費 — 每間企業累計最多 40 萬港元,且不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 10%;
- 流動應用程式製作或優化 — 不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 50%;
- 網上銷售平台代營運費 — 不多於 6 個月;
- 公司網站優化開支 — 每宗申請最多 10 萬港元;
- 外聘核數費 — 每次最多 1 萬港元。
一般申請的最大優勢是「彈性」:項目期最長 24 個月、可選首期撥款最多政府核准撥款 20%、可由內地或自貿協定/投資協定市場的業務單位執行,並能涵蓋多達 12 個大類的開支。代價是流程較長、文件較多,並按季度處理。
三、申請易:10 萬港元的「快速通道」
「BUD 專項基金 — 申請易」於 2023 年 6 月 16 日推出,目標是讓需求較聚焦、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更快取得資助。它的設計原則是「特定範圍 + 特定金額 + 特定速度」。
3.1 申請易的 10 大資助範圍
根據《BUD 專項基金 — 申請易申請指引》第 4 部分(2025 年 11 月版本),申請易的資助範圍只限以下與目標市場業務發展直接相關的措施:
- 在目標市場投放與項目相關的廣告(相關代營運費可獲資助不多於 6 個月);
- 在目標市場參加展覽會(含攤位租賃、設計、搭建、展品運輸、展會廣告及宣傳費,以及香港受薪員工參加展覽會的交通及住宿開支);
- 在目標市場申請專利/商標註冊/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版權保護(每間企業在整個 BUD 計劃下,累計上限 60 萬港元);
- 產品或服務的檢測及認證(在港或目標市場進行);
- 製作或優化推廣目標市場業務的流動應用程式;
- 建立或優化公司網頁(優化開支每宗申請不超過 10 萬港元);
- 設計及製作在目標市場派發的宣傳品(傳單、小冊子、海報、橫額、商品目錄冊、相片及影片);
- 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相關代營運費可獲資助不多於 6 個月,2025 – 26 年度《財政預算案》新增);
- 可同時組合上述多於一項措施;以及
- 外聘核數費,每次最多 5,000 港元。
除核數費外,申請易的各項措施沒有特定預算上限,但每宗申請整體不可超過 10 萬港元。
3.2 申請易必須留意的 7 個限制
- 資助上限低:每宗 10 萬港元;資助仍會計入企業 700 萬累計總上限。
- 項目期限短:須在 12 個月內完成;不可再次延長推行期,亦不接受要求延長超過 6 個月的改動申請。
- 企業必須親自執行:不能由內地或自貿協定/投資協定市場的業務單位執行;該等申請不獲接納。
- 不設首期撥款:資助以「回撥」方式於項目完成、最終報告及審計帳目獲計劃管理委員會接納後一次性發放。
- 申請頻率:每間企業每 3 個月可提交 1 宗申請易申請(不論最終獲批、撤回或被拒絕)。
- 審批服務承諾:收到完整申請後 30 個完整工作天內完成審批,比一般申請(60 個工作天)快一倍。
- 反規避條款:如申請易申請被視為用作規避 BUD 專項基金所訂明的資助上限,申請可能會被拒。
從以上限制可見,申請易最適合需求清晰、想盡早完成、屬於「單點措施」(一個展會、一支廣告、一次商標註冊、一個網站優化等)的小型項目。對於想以 BUD 補貼一次海外展覽行程、或一次性 GB/GB/T 認證費用的企業而言,申請易往往是最划算的入口。
四、電商易:跨境電商業務的「中型推進器」
「BUD 專項基金 — 電商易」於 2024 年 7 月 15 日推出,2024 年《施政報告》進一步將適用地域擴展至東盟十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同時針對企業推行綠色轉型項目給予專項資助。電商易的核心價值,是把「電商落地」這個場景的整套開支一次過資助給香港中小企。
4.1 電商易的 7 大資助範圍
根據《BUD 專項基金 — 電商易申請指引》第 1.3 部分,電商易資助範圍僅限與發展電商業務以拓展中國內地及東盟市場有直接相關的措施:
- 1.3.1 設立網上銷售平台;
- 1.3.2 於商業媒體投放與電商業務相關的廣告;
- 1.3.3 製作或優化流動應用程式;
- 1.3.4 製作或優化公司網站(如增設電子支付功能);
- 1.3.5 其他電商相關措施,例如製作宣傳影片/宣傳照於多個平台上載推廣;
- 1.3.6 可組合上述多於一項措施;及
- 1.3.7 外聘核數費,每次最多 1 萬港元。
除核數費外,各項措施沒有特定預算上限。
4.2 電商易最大的差異化優勢:可申領 75% 首期撥款
電商易與一般申請、申請易在「撥款發放」上有一個關鍵差別:電商易的企業可選擇申領首期撥款,最多為政府核准撥款總額的 75%(一般申請只有 20%)。換句話說,獲批 80 萬港元政府資助的電商易項目,企業在簽訂資助協議後可率先取得最多 60 萬港元,餘額在項目完成後審計回撥。對現金流敏感的中小企而言,這個比例可大大降低項目啟動門檻。
4.3 電商易的限制與配額
- 每宗項目資助上限:HK$ 800,000;
- 企業內專屬累計上限:HK$ 1,000,000(計入 BUD 700 萬累計總上限);
- 項目期限:最長 24 個月;
- 審批服務承諾:60 個完整工作天,按季度處理(每年 3 月底、6 月底、9 月底、12 月底為批次截止日);
- 適用地域:中國內地及東盟十國;其他自貿協定/投資協定市場不適用電商易。
簡而言之,電商易適合已準備好把產品或服務跨境推進中國內地或東盟,並計劃以網上銷售平台、跨境電商平台廣告、跨境支付為主軸的中小企,藉電商累積消費數據以加快規模化。
五、決策樹:3 步選出最適合你的軌道

把上面的差異整理成決策邏輯,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關鍵問題:
第 1 問:你的項目資助需求大概多少?
≤ 10 萬港元 → 申請易;
10 - 80 萬港元,主要做電商相關措施 → 電商易;
10 - 80 萬港元,涉及增聘員工、機器設備、新業務單位、海外註冊等廣泛開支 → 一般申請。
第 2 問:項目目標市場在哪裏?
只在中國內地或東盟,並聚焦電商 → 電商易最划算;
中國內地以外的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市場(如歐洲、日韓、澳洲、阿聯酋等)→ 必須走一般申請或申請易(電商易不適用);
項目同時涉及內地與其他市場 → 通常需要分兩宗申請,分別走「內地計劃」與「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
第 3 問:你能否承擔較長的項目週期與較複雜的文件?
希望快、流程簡 → 申請易(30 工作天審批、12 個月內完成);
能投入時間做完整項目,現金流相對緊張 → 電商易(可申領 75% 首期撥款);
能承擔 60 工作天審批 + 24 個月項目,並需大規模人才及設備投入 → 一般申請。
特別提醒:根據 2025 年 11 月版本指引,企業在所有獲批及正在推行的項目中(最終報告未獲計劃管理委員會接納前)的「項目總資助金額」,不論軌道,任何時候均不得超過 80 萬港元。換言之,三條軌道並不是無限制的疊加,而是按時序錯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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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官方成功案例:三條軌道在實際企業如何運用
以下案例由 BUD 專項基金官方文件公布,反映企業如何根據自身規模及項目性質,選擇不同軌道與計劃類別。
案例一:玩具設計企業以一般申請(內地計劃)連年參展
總部設於香港、1998 年成立的東方玩具有限公司(Tiny 微影),以微縮場景玩具為品牌主軸(如香港小巴、警察車、大排檔、海鮮坊等)。公司透過 BUD 專項基金內地計劃資助多項措施,包括:
- 推廣團隊的人工費;
- 產品開發的模具費用、品牌授權費;
- 到上海、北京、廣州、深圳、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及日本招商展的機票、酒店、攤位費。
公司於官方影片表示:「BUD 基金的資助令公司的生意有 20 多到 30% 的增長」,並繼續用 BUD 推進與更多香港創作人、藝術家的內地聯名項目。對於以「實體展覽 + IP 授權」為主軸的企業,內地計劃的廣度(同時資助人工、模具、授權、參展)正是申請易做不到的。
案例二:矽膠嬰幼兒用品品牌的「分階段策略」
美意禮品有限公司(嬰幼兒用品生產及零售,員工 12 人,目標市場為中國內地)以總開支預算 167.8 萬港元的計劃,把項目拆成兩階段執行:
第一階段(6 個月,預算 38.4 萬港元):升級轉型 + 拓展營銷,包括設計開發新產品模具、香港及上海展會參展、外聘核數費;
第二階段(12 個月,預算 129.4 萬港元):在港增聘專責處理內地推廣的員工、繼續開發模具、繼續參展、外聘核數費。
公司董事總經理張偉文先生分享的關鍵心得:「BUD 專項基金需要先計劃後執行,即使有首期撥款,也需要完成後才獲發全數資助。項目執行期可長達兩年,過程難免出現落差。與其勉強將業務發展中的所有計劃納入一個大型項目,倒不如縮小規模,令項目盡快完成,早日獲取全數核准撥款。」這個案例說明:即使在一般申請軌道內,把大計劃切細為多宗中小型一般申請,亦能加快資金回籠。
案例三:母嬰電商以「電商易思維」全面拓展內地天貓
某家在港銷售奶樽、奶嘴、牙膠等母嬰產品的企業,B2B 客戶以嬰兒商店為主、B2C 透過自家網站銷售。公司透過 BUD 獲批項目:
- 增聘專責市場推廣及宣傳設計的員工;
- 以簡體字普通話拍攝產品宣傳片,建立內地知名度;
- 在天貓跨境國際電商平台進行為期 18 個月的推廣;
- 為三款新產品申請 GB 及 GB/T 檢測認證以提升消費者信任。
企業負責人在官方訪談中明確指出:「電商可讓企業更容易拓展中國內地市場,然而投放於市場推廣的開支不斷上升……「電商易」讓每家企業可獲資助最多 100 萬元用於推行電商項目,相信更多企業能藉此尋覓電商發展機遇。」這正是電商易設計的核心場景。
案例四:廣告媒體深化澳門市場(一般申請 —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
某廣告媒體公司原以香港團隊接洽澳門客戶,計劃在澳門設立辦事處、投放宣傳廣告,深化澳門市場業務,總開支預算 64.1 萬港元。澳門屬於 BUD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涵蓋的經濟體之一,項目同時涉及在當地增設業務單位的開支與媒體廣告開支,因此走一般申請(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較為合適。
案例五:箱包配件遠程拓展東南亞與澳洲線上營銷
某箱包配飾零售企業已建立全球網店,計劃在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澳洲註冊品牌商標,並大力投放線上廣告,總開支預算 221.2 萬港元。由於目標市場橫跨東盟與澳洲,但措施聚焦商標註冊與線上廣告,此項目亦屬一般申請(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的典型場景。如僅針對東盟並以「設立網上銷售平台」、「電商廣告」為主,則可考慮電商易。
七、三條軌道並行運用:12 個月組合策略示範
BUD 專項基金的設計初衷,是讓中小企可以同時運用三條軌道、分階段累積資助。以下示範一個保守、合規的並行運用策略:
- 第 0 個月:先以申請易申請一場 8 月份的目標市場展覽會(HK$ 100,000),審批 30 個工作天,第 4 個月項目啟動;
- 第 3 個月:同步遞交一般申請(內地計劃),規劃為期 18 個月的品牌升級項目(HK$ 800,000),審批 60 個工作天,第 6 個月項目啟動;
- 第 6 個月:再遞交電商易申請,建設天貓國際店鋪 + 跨境電商廣告 + 公司網站電子支付(HK$ 800,000),同樣 60 個工作天審批;
- 第 9 個月:申請易項目完成,提交最終報告及審計,回撥 25,000 港元(10 萬 × 25%);
- 第 12 個月:可再開始第二宗申請易(每 3 個月可提交一宗新申請易申請)。
此組合策略總政府資助額 = 申請易 25,000 + 一般申請 200,000 + 電商易 200,000 = 約 425,000 港元,企業自行投入約 1,275,000 港元,總項目規模 170 萬港元。請注意:「正在推行項目資助總額」任何時點不得超過 80 萬港元,意味著若一般申請與電商易同時進行,企業需確保兩者合計政府資助 ≤ 80 萬,否則須等其中一個項目完成才能解鎖下一宗。
八、共同的申請文件清單
無論走哪條軌道,企業都必須上載以下基本文件副本(指引第 3.1 部分):
- 商業登記證 + 公司註冊證;
- 顯示持有 30% 或以上擁有權的股東個人資料文件(例如商業登記署表格 1(a)、公司註冊處 NAR1);
- 證明香港實質業務運作的文件副本(業務、財務、員工三類):商業合約、發票、辦公室租約、水電費單、銀行月結單、最新已審計帳目、利得稅報稅表、強積金供款記錄、員工聘用合約等;
- 企業上年度香港及目標市場營業總額證明文件副本(含香港營業總額已審核賬目);
- 與內地/東盟業務單位的合資格投資關係證明(涉及由當地單位執行項目時才需提交);
- 企業業務/產品/服務介紹單張或印刷品;
- 第(i)類申請:合資格服務提供者的註冊及資格證明文件、公司簡介及項目總負責人簡歷。
如項目涉及特定執照/資格/認證、品牌授權、商標註冊、品牌定位為「香港品牌」、品牌或科技採購授權,企業需另外提交對應證明文件,並注意合約時限須覆蓋整個申請項目的推行時間。
九、常見錯誤與審批紅線(從官方公開審批標準歸納)
根據三份申請指引第 4.3 部分的審批標準,計劃管理委員會在審批時關注以下原則。能避免下列「紅線」的申請,獲批機率自然更高。
9.1 紅線一:項目缺乏「實際發展行動」
項目必須包含發展中國內地或目標市場的實際行動。如項目措施只在香港推行,必須清楚說明這些措施如何達到目標市場的業務發展。換言之,純粹「在香港做品牌、不落地」的項目,會被質疑與 BUD 的核心目的脫節。
9.2 紅線二:財政預算缺乏理據
每筆預算開支必須有合理依據、可分項、附報價或合約。如生產力局要求補充預算理據而企業在 14 個曆日內未能補交,相關項目可能被剔除,甚至整宗申請被視作撤回。
9.3 紅線三:項目缺乏實質可量度成果
申請項目應具有實質、可監察進度及評估成效的成果(例如新註冊商標數量、新增銷售渠道、新增認證數目、新增 SKU、新員工人數、銷售額增長預測等)。模糊的「提升品牌形象」、「擴大市場」字眼是常見扣分項。
9.4 紅線四:與其他公共資助重疊
任何已獲或將獲香港政府、相關市場政府的計劃資助、贊助或捐款的開支,均不得就同一開支項目再申請 BUD 資助。企業必須在申請表格中聲明,並在申請期間沒有作出其他資助申請。重複資助一旦被發現,已獲批項目可被撤銷。
9.5 紅線五:項目統籌人不熟悉公司
企業必須委任所屬員工擔任項目統籌人及副統籌人,他們必須熟悉企業運作及業務流程。生產力局可能在申請過程、項目推行及監察階段要求統籌人本人會面、面談、實地探訪。如統籌人無法解答查詢,或拒絕出席會面,申請可能會被拒。
9.6 紅線六:未完成的舊項目報告
如企業有另一個已完成的 BUD 項目而未能在限期前提交進度報告/最終報告及審計帳目,新申請將不被接納。在任何情況下,企業必須先提交已完成項目的全部所需文件/澄清文件,否則新申請將被延遲處理。
十、進階注意事項
10.1 「相關企業」合併計算的陷阱
根據申請指引第 1.5.3 部分,按《商業登記條例》登記為不同業務的企業,但由相同持有人持有 30% 或以上擁有權(追溯至持主要股份公司的各主要自然人股東資料)並有相同業務性質者,將被視為同一間企業合併計算 700 萬累計上限。換言之,集團拆分多家公司分頭申請以「繞過」上限的做法,會被一併處理。
10.2 採購程序門檻
企業在採購項目相關設備、貨品或服務時,必須遵守指引第 5.6 部分採購程序:5,000 港元以下毋須書面報價但須項目統籌人書面同意;5,000 至 50,000 港元至少邀 2 個供應商;50,000 至 300,000 港元至少邀 3 個;300,000 至 1,360,000 港元至少邀 5 個;超過 1,360,000 港元須公開及競爭性投標。原則上必須選取符合要求的最低價者,否則須事先取得生產力局書面同意。
10.3 利益衝突避忌
獲聘的服務提供者、顧問、承判商,其持有人、股東、管理層、員工不應為申請企業的持有人、股東、管理層、員工或其親屬。報價邀請書/招標文件需參考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指引,加入誠信及反圍標條款,要求供應商簽署確認書。
10.4 可資助項目的時間窗口
一般申請項目最早可以「申請表格遞交翌日」為起始日期;遞交後所涉及的開支,如已包括在獲核准的項目推行計劃中、並在項目期間內執行,仍可獲認受及資助。任何在項目期間外的開支均不獲資助。換言之,企業可以在等待審批的同時,按已申報的計劃啟動項目,但這部分開支須自行承擔在項目最終認受結果落實之前的不確定風險。
十一、常見問題(FAQ)
Q1:可不可以同一個項目同時申請申請易與電商易?
不可以。三條軌道的範圍與規則互不重疊。同一筆開支不可同時納入兩條軌道的申請;如生產力局發現有「規避資助上限」之嫌,相關申請可被拒。但企業可以分別就不同範圍的措施,分別提交申請易與電商易申請。
Q2:在電商易申請了 75% 首期撥款,項目失敗會怎樣?
如最終認受開支低於已發放的首期撥款,政府將要求企業退還剩餘款項。如企業違反資助協議條款,政府並有權暫停或終止項目資助、要求退還已發放撥款。因此首期撥款雖然有助現金流,但企業必須對項目可行性有清晰把握。
Q3:申請易必須由香港團隊執行,可不可以聘請內地服務商?
申請易要求項目「必須由申請企業自行執行」,由內地或自貿協定/投資協定市場業務單位執行的申請不會被接納。但企業可在依採購程序的前提下聘任外部服務提供者(例如香港的廣告公司、設計公司)作為承判商協助執行措施,前提是該服務提供者不能與申請企業有股權/管理層/親屬關係。
Q4:申請易可不可以資助海外辦公室租金?
不可以。申請易的資助範圍只限指引第 4 部分列明的 10 項措施,當中沒有包括租金、員工薪金、辦公室裝修等開支。如有此類需求,須走一般申請;增設新業務單位的牌照、註冊費、3 個月內租賃費及相關專業費用,可獲資助但不超過項目預算總開支 20%。
Q5:項目期內可不可以更換項目統籌人?
可以,但屬於「事先核准要求」事項。任何項目或資助協議的修訂、更改或附加,包括項目推行時間、範疇、財政預算、推行計劃、項目成果或更替項目統籌人/副統籌人等,必須在執行前事先取得生產力局或計劃管理委員會書面批准;否則相關開支不獲認可。
Q6:BUD 與「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EMF)有甚麼分別?應該選哪一個?
EMF 與 BUD 屬於兩個不同基金,由工業貿易署管理。EMF 主要資助香港中小企在境外進行的市場推廣活動(如展覽、廣告、宣傳推廣等),規模較小、覆蓋面更廣。BUD 則聚焦發展品牌、升級轉型、拓展內銷/營銷三大方向,並有 700 萬累計上限。對於只想資助一場海外展覽的企業,EMF 可能更直接;如要做品牌、產品創新、生產線升級、設廠、增員、開店,BUD 才是合適選擇。政府並於 2025 年 3 月起對兩個基金推行優化措施,企業申請前宜留意工業貿易署最新公告。
十二、總結:把 BUD 三條軌道用對,比追加資金更重要
BUD 專項基金的本質,是政府以 1:3 配對形式,鼓勵香港中小企業把資源投入在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地與海外市場上。三條軌道(一般申請、申請易、電商易)的設計目的不是「重複資助」,而是「分層次資助」 — 大型策略性項目走一般申請、聚焦電商落地走電商易、單點措施走申請易。
對 2026 年計劃申請的香港中小企而言,三個建議:第一,認真評估項目規模與時程,再決定走哪條軌道;第二,把多個業務發展計劃適度切細為多宗中小型項目,加快資金回籠;第三,預先準備好實質業務證明、已審計帳目、強積金記錄與內地投資關係文件,避免因 14 曆日內未補件而被視作撤回。
申請 BUD 從來不是「能否拿到」的單一問題,而是「如何用對軌道、把每一塊政府配對資金都壓到最有回報的環節」的問題。希望這份對比指南能幫助你的企業把 BUD 用得更聰明。
十三、官方網址與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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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D 專項基金官方網站:https://www.bud.hkpc.org/
- BUD 內地計劃:https://mainland.bud.hkpc.org/
- BUD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https://fta.bud.hkpc.org/
- BUD 申請易:https://www.bud.hkpc.org/application_tips/homepage.php
- BUD 電子申請系統:https://apply.bud.hkpc.org/
- 工業貿易署 BUD 專頁:https://www.tid.gov.hk/tc/our_work/support_for_trade_industry/bud.html
- 聯絡電話:(852) 2788 6088 / 電郵:bud_sec@hkpc.org
- 辦公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 78 號生產力大樓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任何法律、會計或專業意見。所有 BUD 專項基金的申請資格、資助金額、配對比率、申請流程及其他細節,均以工業貿易署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公布的最新申請指引為準。本資料/文章所表達的任何意見、研究、結論或建議,並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BUD 專項基金」計劃管理委員會的意見。
資料來源(官方)
- BUD 專項基金官方網站(https://www.bud.hkpc.org/)
- BUD 內地計劃申請指引(2025 年 11 月版)(https://mainland.bud.hkpc.org/)
- BUD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申請指引(2025 年 11 月版)(https://fta.bud.hkpc.org/)
- BUD 申請易申請指引(2025 年 11 月版)(https://www.bud.hkpc.org/application_tips/homepage.php)
- BUD 電子申請系統(https://apply.bud.hkpc.org/)
- 工業貿易署 BUD 專頁(https://www.tid.gov.hk/tc/our_work/support_for_trade_industry/bud.html)
- 新聞公報:政府推出「BUD 專項基金」— 申請易(2023 年 6 月 16 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6/16/P2023061600596.htm)
- 新聞公報:政府推出「BUD 專項基金」— 電商易(2024 年 7 月 15 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15/P2024071500226.htm)
- 新聞公報:「BUD 專項基金」及「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推出優化措施(2025 年 3 月 13 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3/13/P2025031300405.htm)
- 立法會二題:「BUD 專項基金」(2025 年 10 月 15 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10/15/P2025101500374.htm)
- 立法會六題:BUD 專項基金(2024 年 10 月 30 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30/P2024103000454.htm)
- BUD 內地計劃申請詳情頁(https://mainland.bud.hkpc.org/en/content/application)
- BUD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申請詳情頁(https://fta.bud.hkpc.org/en/content/application)
- BUD 官方成功案例(內地計劃)(https://mainland.bud.hkpc.org/zh-hant/cases-dissemination-vide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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