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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深度解析

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NITTP)完整申請指南:資助上限、申請資格、流程與課程登記一文看清

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NITTP,前稱RTTP)以1:1配對資助企業員工接受高端科技培訓,每間公司每年上限25萬港元。本文完整拆解申請資格、兩類課程、資助金額計算、申請流程與時間表。

作者:FundPilot 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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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企業要在高端科技範疇追上世界步伐,培育人才是繞不過的一環。針對這項需要,香港特區政府透過創新及科技基金推出「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New Industrialisation and Technology Training Programme,簡稱 NITTP),以政府與企業共同出資的配對模式,鼓勵本地企業把員工送去學習人工智能、大數據、機械人技術、先進製造等前沿科技。

對許多打算善用這項資助的企業、人力資源主管,以及有意登記課程的培訓機構來說,計劃的細節相當繁複:資格門檻是甚麼?資助金額怎樣計算?申請要提前多久?需要準備哪些文件?課程又如何通過評審?這篇指南會把官方《培訓資助申請指南》、《公開課程及專門設計課程指南》及常見問題,按邏輯拆解成十六個章節,幫助你一次掌握計劃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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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劃概覽:甚麼是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

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推行的一項人才培訓資助計劃,於二零一八年八月正式推出。計劃的核心理念十分清晰:以政府與企業共同承擔開支的「配對」模式,鼓勵本地企業投資培訓,讓員工掌握高端科技知識,尤其是與「新型工業化」相關的技術。

值得一提的是,這項計劃並非一開始就叫現時這個名稱。計劃推出之初名為「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Reindustrialisation and Technology Training Programme,簡稱 RTTP),及後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正式易名並優化為「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NITTP)。因此,坊間至今仍會以「RTTP」、「再工業化培訓資助」等名稱來稱呼同一項計劃——本文所指的 NITTP,與 RTTP 是同一項計劃。

進入二零二五年,計劃再一次迎來重要轉變。由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正式合併入「新型工業化支援計劃」之內,成為支援計劃旗下其中一個資助範疇,同時亦調整了配對比例與資助上限。換句話說,企業今天接觸到的 NITTP,是一個經歷過更名、合併、規則調整之後的版本——理解這些演變,才能準確掌握當前的申請條件。

計劃由職業訓練局(職訓局,VTC)負責日常管理並擔任秘書處,全年接受申請;而計劃的整體監督,則由職訓局轄下的創新及科技訓練委員會負責。涉及課程審批的工作,由委員會下設立的課程評審小組處理,必要時秘書處會諮詢技術專家。創新科技署則作為政策與基金的整體主管部門。


二、計劃目標:為何政府要資助高端科技培訓

要明白計劃的種種規定,首先要明白它背後的政策目標。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的宗旨,是以一比一的配對形式資助本地企業人員接受高端科技培訓,當中尤其重視與「新型工業化」相關的培訓。

所謂「新型工業化」,並非指把傳統工廠搬回香港,而是着眼於以創新科技推動產業升級,例如人工智能、大數據、機械人技術、先進製造、物聯網、生物科技等領域的應用。政府希望透過資助培訓,協助本地企業的員工掌握這些前沿技術,從而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並為香港建構一個強大的創科人才庫。

正因為計劃資助的是「高端」技術,所以對課程的科技含量設下明確要求。獲資助的培訓課程所涵蓋的科技,必須符合三項原則:第一,該技術屬於高端科技;第二,該技術尚未在香港廣泛採用;第三,採用該技術對本港經濟會有裨益。這三項準則貫穿整個課程評審過程,是課程能否成功登記、企業能否獲批資助的底層標準。


三、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新安排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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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計劃的最新動態,企業最關心的莫過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的新安排。以下三項改動最為關鍵,直接影響企業可獲得的資助金額:

第一,配對比例由二比一改為一比一。 在新安排之前,政府與企業的出資比例為二比一,即政府出資較多;新安排生效後,政府與企業改以一比一的比例共同承擔培訓開支,意味企業需要自行承擔的份額有所增加。

第二,每間公司每個財政年度的資助上限,由五十萬港元下調至二十五萬港元,並以開課日期計算所屬的財政年度。

第三,每一名僱員在每一個財政年度,只可獲批准一個課程的資助。 同一名僱員亦不可以在計劃下重複登記相同的課程。

這三項新安排適用於所有在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或之後提交的培訓資助申請及課程登記申請,當中涵蓋公開課程與專門設計課程、本地與非本地課程。

不過,計劃同時設有清晰的過渡安排,企業務必留意,以免誤判自己的權益。新的配對比例(一比一)並不適用於在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之前提交的課程登記,無論相關的培訓資助申請在何時提交。此外,在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之前已提交的預先發放部分培訓資助申請(如適用),以及與這些申請相關的最終發放培訓資助申請,仍會沿用原有的計算方法處理。

為免產生疑問,官方亦特別說明:在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已獲批二十五萬港元或以上培訓資助的公司,以及在同一期間已獲批任何培訓的學員,於二零二五至二零二六財政年度將不會獲得額外的培訓資助。換言之,這段過渡期內已用盡或已動用相關額度的企業和學員,需要等到下一個財政年度才能再次申請。


四、資助範圍:本地與非本地的高端科技培訓

計劃支持的培訓範圍相當廣闊,本地培訓與非本地培訓同樣獲得支持。所謂非本地培訓,是指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舉行的培訓。這對於某些高端技術尚未在本地開辦相關課程的企業而言,提供了把員工送往海外受訓的彈性。

不過,無論培訓在本地還是海外進行,所涵蓋的科技都必須符合前文提及的三項原則,即屬於高端科技、未在香港廣泛使用,且採用該技術對本港經濟有裨益。計劃並不會因為課程在海外舉行而放寬科技含量的要求。

在資助類別上,計劃為兩大類培訓課程提供資助,分別是「公開課程」與「專門設計的課程」。這兩類課程的申請主體、申請流程都不盡相同,下一節會詳細拆解。


五、兩類培訓課程:公開課程與專門設計課程

理解計劃資助的兩類課程,是掌握整個申請邏輯的關鍵。

公開課程指接受公眾申請的課程,這類課程由培訓機構開辦,並由培訓機構向計劃秘書處提交課程登記申請。課程一經成功登記,培訓機構的名稱、課程名稱及聯絡資料便會上載至計劃網頁,供公眾參考。企業如果想資助員工報讀已登記的公開課程,便另行向秘書處提交培訓資助申請(即表格二)——簡單來說,登記課程是培訓機構的責任,申請資助是企業的責任,兩者分開處理。

專門設計的課程則是為特定公司度身設計的培訓課程。這類課程不對外公開招生,而是由有需要的企業按自身業務需要,與培訓方共同設計課程內容。申請專門設計課程的企業,需要分開處理兩件事:一是為課程申請批核,二是申請培訓資助。有關的課程建議書應作為培訓資助申請的一部分一併提交。

兩類課程各有適用情況。如果市面上已有合適的公開課程,企業直接為員工申請資助即可,省卻設計課程的工夫;如果企業的培訓需要相當特殊,市面課程未能對應,專門設計課程便提供了量身訂造的空間。


六、申請資格詳解:企業、僱員與培訓機構

計劃對申請的不同主體都設有明確的資格要求,達不到門檻便無法獲得資助或登記課程。

企業的申請資格

申請計劃培訓資助的公司,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三百一十章)在香港登記;屬於非政府及非受資助機構。計劃由創新及科技訓練委員會負責監督,委員會在任何時候均有權決定有關公司是否符合資格申請計劃的培訓資助。

被推薦僱員的資格

企業推薦參與培訓的僱員,同樣要符合特定條件。首先,僱員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全職受僱於該公司。按照政府統計處的定義,全職僱員是指並非「每周通常工作日數少於五天」、「每個工作天通常工作時數少於六小時」或「每周通常工作時數少於三十小時」的僱員。兼職員工不符合申請資格。

在學歷與經驗方面,被推薦的學員一般應持有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文憑或以上學歷(資歷架構第三級或以上),並具備至少一年與培訓課程的高端技術相關的工作經驗。如果學員未能滿足上述學歷要求,則須具有兩年與培訓課程高端技術相關的工作經驗。倘若被推薦的僱員既不符合學歷要求,也不符合經驗要求,則須由公司提供額外理據供委員會審批,例如由公司詳細說明該名員工的相關技術背景、學習能力,以及為何值得為其投資培訓。

此外,每名僱員在每個財政年度只可在計劃下獲批參與一個課程,而且同一名僱員不能在計劃下登記相同課程多於一次。需要留意的是,這項條件按個人身份而非公司名義計算,因此即使員工轉換公司,相關的年度限制仍然適用。

培訓機構的登記資格

至於有意開辦公開課程的培訓機構,一般需要具有兩年或以上開辦科技培訓的相關經驗。除屬於法定政府資助機構的指定培訓機構外,所有培訓機構在登記時須提供下列有效文件: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證明可提供課程場地的文件;證明已註冊為教育機構(即《教育條例》下的註冊學校/臨時註冊學校)或培訓機構的文件。

指定培訓機構的例子包括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三百二十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建造業議會、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以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這些機構在登記時可獲豁免部分文件要求。


七、資助上限與金額計算方式

資助金額是企業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在現行安排下,每間公司每一個財政年度的資助上限為二十五萬港元,並以開課日期計算所屬財政年度。同時,公司必須承擔不少於一半的實際培訓開支,這正是「一比一配對」的具體體現。

每個課程的培訓資助金額上限會在申請批核時列明,但實際發放的資助金額會因應實際培訓開支而調整。換言之,批核時列明的是「最高可獲」金額,最終到手的數額取決於實際支出與出席情況。如果課程設有早鳥優惠或其他折扣優惠,培訓資助亦會相應扣減,企業不能以原價申請資助卻以折扣價付款。

值得注意的是,委員會有權在考慮相關因素後,批核一個低於公司要求的培訓資助。舉例而言,如果前往非本地培訓地點的旅費與市場價格有明顯偏差,委員會可以據此調低資助金額。

在受訓人數方面,每間公司在每個培訓課程的合資格受訓人數並不設上限,公司可以一次推薦多名符合資格的員工報讀同一課程。然而,前文提及的「每名僱員每個財政年度只可獲批一個課程」限制依然適用於每一位學員。

計劃亦提醒企業,對於為期超過一個月、而每位學員收費超過港幣二萬元的課程,建議公司盡可能以月繳形式分期支付培訓機構,以分散風險。


八、企業申請培訓資助的完整流程

對企業而言,申請培訓資助大致可分為「選課程、遞申請、待審批、安排上課」幾個階段。以下逐一拆解。

NITTP 申請流程與時限

第一步:為僱員選定合適的培訓課程

市面上的科技培訓課程眾多,由不同培訓機構開辦,質素參差。計劃因此提醒企業要審慎選擇,並考慮公司的實際需要。在報讀前,公司應從不同渠道收集資料,例如瀏覽培訓機構的網頁、進行實地視察,再與內容類似的課程作比較。如果是公開課程,企業亦可參閱計劃網頁上載的已登記公開課程名單,從中挑選合適的課程。

第二步:在限期前提交資助申請

時間是申請成敗的關鍵。公司必須於開課至少五星期前,向秘書處提交資助申請。逾期申請可能不獲處理,並會退回給申請者,因此企業務必預留充裕時間。

申請可透過網上系統(https://nittp.vtc.edu.hk/)提交,公司亦可把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向計劃秘書處提交。最新版本的培訓資助申請表格(即表格二)可向秘書處索取或從計劃網頁下載。

第三步:準備齊全的證明文件

申請培訓資助時,公司須向秘書處提供以下文件:有效的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登記證須於申請培訓資助及申請發放資助當日有效);每名被推薦參與培訓的全職僱員的香港身份證副本;每名被推薦僱員最近三個月的強積金供款記錄,而相關僱員在這三個月內不得受聘於另一間公司;如有需要,提供僱員的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第四步:等候確認與審核結果

公司於提交申請表格後的七個工作天內,會收到確認通知。公司須按秘書處要求提供補充資料,秘書處亦可能在收到申請後對公司進行實地探訪。

一般情況下,公司會在完成提交所有申請所需文件並確認無誤後的二十五個工作天或以內,收到秘書處發出的申請結果通知書。如資助申請獲批核,公司會被告知獲批的最高資助金額,以及完成課程後的行政程序。

第五步:安排員工上課

收到資助申請結果通知書後,公司應安排被推薦的僱員按申請表上列明的開課日期接受培訓。這裏有一個重要的風險提示:公司必須明白資助申請並不一定獲批,倘若公司在資助申請未獲批准前就讓員工上課,須自行承擔風險;如果申請最後不獲批准,秘書處毋須對公司承擔任何責任。


九、培訓機構登記公開課程的流程與評審準則

對培訓機構而言,把課程成功登記為計劃下的公開課程,是吸引企業報讀的前提。整個登記流程同樣有清晰的時限與準則。

提交登記申請的時限

培訓機構須於開課至少四個月前,於網上系統(https://nittp.vtc.edu.hk/)提交課程登記申請,可以中文或英文填寫。職訓局保留不處理逾期申請的權利。除網上系統外,培訓機構亦可向秘書處遞交已填妥及簽署的公開課程及專門設計課程申請表格(即表格一)。

評審所需的文件

提交登記申請時,培訓機構須提供以下文件:每名學員的培訓費用明細;有關培訓課程詳情的證明文件,包括單元或學科的描述、單元時數、培訓日期、任教導師姓名等(每個單元最多由三位導師任教);以及導師的背景資料,包括學歷、教學及工作經驗,並附相關證明文件。非本地培訓機構或課程,亦須提供關於培訓機構背景及課程的詳細資料。

評審程序與三大準則

收到所有相關文件後,秘書處會先為資助申請進行初步行政審核,視乎需要要求培訓機構澄清或補充資料;如有需要,會諮詢技術專家進行技術評估;隨後向委員會的課程評審小組提出建議。秘書處在初步行政審核時,會考慮課程導師的相關工作經驗和學歷,以及財務因素,例如費用是否合理。

在技術評估階段,三個主要評審準則如下:第一,課程須涉及高端科技,且該科技未在香港廣泛採用;第二,採用該科技對本港經濟會有所裨益,課程應切合市場對該技術的需求,在所涉及的技術領域或應用方面具備可預見的增長空間,或有助產業升級和新型工業化;第三,申請機構須具備推行培訓的能力及相關背景。

課程設計的硬性規定

計劃對課程的編排亦有具體規定。每班預期上課人數不應多於四十五人,或不應超過註冊教育機構獲批准的教室座位上限,以較低者為準。如果每班預期上課人數達二十五人或以上,每班須至少配備一名導師及一名教學助理。任何課程的行政費,均不得超過總成本(即「職員費用」和「其他費用」的總和)的百分之十五。

登記結果與宣傳規範

一般而言,本地培訓機構在提交已填妥的申請表及所有所需文件後的十五個工作天或以內,會收到登記結果通知;至於非本地培訓機構的申請,秘書處會就每宗個案根據具體情況評估。而課程申請結果通知書,一般會在提交所有所需文件並確認無誤後的六十個工作天或以內發出。

課程一經成功登記,培訓機構在宣傳時應使用以下字句:「課程已被列入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下的已登記公開課程名單內。」在課程成功登記之前,培訓機構不應將相關課程宣傳為本計劃的課程。培訓機構的宣傳材料亦應清楚列明課程收費,並須在申請階段列明所有經紀佣金或轉介費用的安排。


十、專門設計課程:度身訂造的培訓方案

如果企業在市面上找不到合適的公開課程,便可以考慮申請專門設計的課程。這類課程由企業按自身需要設計,並由企業向計劃秘書處提交。

與公開課程不同,專門設計課程的企業需要分開申請課程批核與培訓資助。課程建議書由公司提交以供審批,至少於培訓課程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申請。課程的審批同樣由課程評審小組負責,並以「涉及高端科技」、「採用該科技對本港經濟有裨益」、「有關科技未在香港廣泛採用」三大準則為核心評審標準。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在母公司或附屬公司進行的培訓課程,會被視為公司的內部員工發展,除非有特別理據支持,否則一般而言該培訓課程不獲資助。企業在設計專門課程、選擇培訓方時,應留意這項限制。


十一、預先發放百分之五十培訓資助的安排

考慮到培訓開支可能對企業造成現金流壓力,計劃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起,容許公司在提交培訓資助申請(即表格二)的同時,選擇申請預先發放部分培訓資助,金額為核准培訓資助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選擇申請預先發放,公司必須向秘書處提交有關培訓課程收據的副本,收據需顯示公司已為僱員向培訓機構支付的總課程費用。提交收據副本有嚴格時限:公司必須在秘書處發出批核信件後兩星期內,並且在培訓課程結束前提交,逾期提交將不獲受理。秘書處審核收據後,會發放核准資助的百分之五十。

培訓課程結束後,培訓機構會向秘書處提交載有學員完整姓名及簽名的出席記錄確認書,秘書處會按學員的實際出席情況計算公司最終可獲發放的資助金額,並分以下情況處理:如所有學員均完成課程,餘下的百分之五十資助會在審核申領文件後發放;如部分學員未能完成課程,會按實際完成人數扣除;如有公司未能在期限內提交發放申請所需文件,相關資助可能被扣留或終止發放。

至於沒有申請預先發放的公司,培訓資助會在完成課程後發放,但公司同樣須提交申領表格及證明文件,而發放的資助額不會超過批核金額或實際成本的一半,以較低者為準。


十二、發放培訓資助:完成培訓後的程序與所需表格

培訓完成並不代表資助會自動到帳。企業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提交一系列文件,秘書處審核無誤後才會發放資助。

公司須於培訓完成後兩個月之內,向秘書處遞交以下文件以處理發放申請:培訓資助申領表格(本地課程為表格3A,非本地課程為表格3B);由培訓機構填寫的完成培訓及付費確認通知書(表格四);以及培訓學員調查。

如屬非本地課程,公司還須一併提交:每名學員的培訓報告(表格五);膳宿津貼確認書(表格六,如適用);以及來回旅票的正本及已核證的收據副本(如適用)。膳宿津貼的發放金額,為公司提供的金額與職訓局標準金額兩者中的較低者;而由香港往返培訓地點的旅費,則以經濟客位為上限。

整理一下各表格的用途與填寫單位,有助申請者避免遺漏:

表格/文件 用途 填寫單位 適用範圍
表格一 公開課程及專門設計課程申請 培訓機構/公司 課程登記/審批
表格二 培訓資助申請(公開及專門設計課程) 公司 申請資助
表格3A 培訓資助申領表格(本地課程) 公司 發放資助
表格3B 培訓資助申領表格(非本地課程) 公司 發放資助
表格四 完成培訓及付費確認通知書 培訓機構 發放資助
表格五 培訓報告 每名學員 非本地課程
表格六 膳宿津貼確認書 每名學員 非本地課程(如適用)

一般而言,待提交所有所需文件並確認無誤後,培訓資助發還申請會在六十個工作天或以內處理。公司如遲交申領所需文件,可能導致資助被扣留、縮減或終止發放;若在提交文件時遇到困難,可尋求秘書處協助。

「完成課程」的定義與出席率要求

資助能否發放,與學員的出席率直接掛鈎。所謂「完成課程」,是指學員的出席率不少於培訓時數的七成(或符合課程規定的更高出席率要求)。

此外,遲到和早退也會影響時數的計算。若一節課的遲到和早退總時間達到限制,該節課的所有培訓時數均不獲計算。具體限制如下:每節課時長少於或等於兩小時的,限制為三十分鐘;多於兩小時但少於或等於四小時的,限制為一小時;多於四小時的,限制為一小時三十分鐘。


十三、合規要求:利益衝突、防止賄賂、保險與國安法

計劃對申請者的操守與合規有嚴格要求,這部分往往被申請者忽略,卻是維持資助資格的重要一環。

避免利益衝突: 公司必須與被推薦的全職僱員有直接僱傭關係,並在提交資助申請時作出聲明。公司亦須申報與培訓機構的關係。為避免利益衝突,公司所委聘培訓機構的擁有人、股東、管理層,不得為公司的擁有人、股東、管理層或其親屬。同樣,培訓機構的僱員、擁有人或管理層,不得為申請公司僱員的親屬。

不可重複領取資助: 公司必須聲明沒有、亦不會就同一申請領取其他本地資助計劃的津貼,否則申請會被視為無效。已獲其他本地公共資助計劃資助同一課程的公司,不能再就該課程索取本計劃的培訓資助。公司及被推薦僱員亦不得收受培訓機構提供的現金或現金等值報酬,或任何形式的回贈或利益。

防止賄賂: 公司及培訓機構均須遵守《防止賄賂條例》(第二百零一章)的規定,不得在選擇或進行培訓課程的過程中,向任何人提供、索取或接受利益。若因計劃課程而干犯該條例下的任何罪行,職訓局有權撤銷已批核的資助、收回已發放的款項,相關方亦須就政府及職訓局因此遭受的損失作出賠償。

保險: 公司必須確保每名出席培訓課程的僱員獲得適切的保險保障,例如公共責任保險,並涵蓋一切申索、要求及責任。培訓機構方面,亦須確保具備適切保險,並確保授課場地符合所有相關條例與法定的防火及結構安全要求。

遵守法律與國家安全規定: 申請機構及學員必須全面遵守所有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和規例,包括但不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申請機構若發現任何與計劃課程相關、涉嫌違反《國安法》或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須立即向相關執法機關舉報。

個人資料保障: 申請時提供的資料,秘書處會予以保密,所有個人資料會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四百八十六章)的相關條文處理。不過,為處理申請、進行研究調查、編製統計資料、符合法例規定及履行職責,秘書處有權在認為適當時,向其他政府決策局或部門披露相關資料。


十四、監察、撤銷批核與上訴機制

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計劃設有完善的監察與覆核機制。

在文件保存方面,公司及培訓機構都必須妥善保存有關資助申請的文件為期不少於七年,以便秘書處查核。在課程監察方面,秘書處職員可以旁聽身份選擇性參與培訓課程,亦可對已登記的公開課程進行突擊檢查;培訓機構須全力配合,包括容許職員進入課程場地、提供所需資料等。

如果公司或培訓機構未有遵照相關指南及申請表格的規定,或為保障公眾利益,政府及課程評審小組有權撤銷已批核的培訓資助或取消已登記的公開課程。倘若公司提供的資料被發現虛假、不完整或不準確,委員會有權撤回已批核的資助申請,要求公司退還已發放的款項,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對結果不滿的申請者,可循上訴途徑表達異議。上訴申請應於收到申請結果通知書後十四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透過秘書處向課程評審小組召集人提出。每宗上訴將交由課程評審小組考慮,並以書面回覆。若仍對課程評審小組的決定不滿,申請者可進一步以書面向委員會提出上訴,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十五、常見問題(FAQ)

問:計劃現時的配對比例是多少?

答:由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計劃以一比一的配對形式資助本地企業人員接受高端科技培訓。在此日期之前提交的課程登記,則仍沿用原本二比一的配對比例。

問:每間公司每年最多可獲多少資助?

答:在現行安排下,每間公司每一個財政年度的資助上限為二十五萬港元,並以開課日期計算所屬財政年度。公司須自行承擔不少於一半的實際培訓開支。

問:一名員工一年可以報讀幾多個受資助課程?

答:每一名僱員在每一個財政年度只可獲批准一個課程的資助,而且不能在計劃下重複登記相同課程。這項限制按個人身份計算。

問:「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RTTP)和「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NITTP)是同一個計劃嗎?

答:是的。計劃於二零一八年八月推出時名為「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RTTP),其後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易名並優化為「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NITTP),兩者指向同一項資助計劃。

問:海外培訓也可以獲得資助嗎?

答:可以。計劃同時支持本地及非本地培訓,非本地培訓指在香港以外地方舉行的培訓。但無論在何地舉行,課程涵蓋的科技都必須屬於高端科技、未在香港廣泛採用,且採用該科技對本港經濟有裨益。

問:企業申請培訓資助要提前多久?

答:公司須於開課至少五星期前向秘書處提交資助申請。至於培訓機構登記公開課程,或企業申請專門設計課程的批核,則須於開課至少四個月前提交申請。

問:甚麼情況下會被視為「完成課程」?

答:學員的出席率須不少於培訓時數的七成(或符合課程規定的更高要求)。若一節課的遲到和早退總時間達到規定限制,該節課的所有培訓時數均不獲計算。

問:可以先收到一部分資助嗎?

答:可以。公司在提交培訓資助申請時,可選擇申請預先發放核准資助的百分之五十,但須在批核信發出後兩星期內、並在課程結束前提交課程收據副本。

問:計劃由哪個機構負責?

答:計劃由職業訓練局(職訓局)負責管理並擔任秘書處,由職訓局轄下的創新及科技訓練委員會監督,課程審批由委員會下的課程評審小組負責;創新科技署為政策及基金層面的主管部門。


十六、查詢方式與官方連結

計劃全年接受申請,包括課程登記、審批,以及培訓資助的申請與發放。企業與培訓機構在動手申請前,建議先細閱官方的《培訓資助申請指南》及《公開課程及專門設計課程指南》,並透過官方網上系統提交申請。

官方網頁與系統

查詢聯絡

  • 職業訓練局——電話:(852) 3907 6661 / 3907 6681;傳真:(852) 2904 7843;電郵:nittp@vtc.edu.hk
  • 創新科技署——電話:(852) 3543 5904;傳真:(852) 3543 5908;電郵:enquiry@itf.gov.hk

結語

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為香港企業投資人才、追趕高端科技浪潮提供了實質支援。雖然二零二五年八月的新安排把配對比例調整為一比一、把資助上限調低至二十五萬港元,但對於有心培育員工掌握前沿技術的企業而言,這仍然是一項值得善用的資源。理解計劃的資格門檻、申請時限、課程分類與文件要求,是成功取得資助的關鍵。

本文內容整理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署、創新及科技基金及職業訓練局發布的官方資料,包括《培訓資助申請指南》、《公開課程及專門設計課程指南》及計劃常見問題(修訂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所有資助金額、申請時限及規定,均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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