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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及科技基金 - 一般支援計劃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Fund - General Support Programme

🤝 配對比率 贊助不少於項目成本 10%(重辦申請須更高)📅 全年接受申請(2月底/6月底/10月底三批次)🏛 創新科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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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劃目的

「一般支援計劃」(General Support Programme,GSP)於 1999 年 11 月推出,是創新及科技基金(ITF)旗下資助計劃。GSP 旨在支援有助提升本港產業和推動其發展、培養創新科技文化以及推廣科普的非研究及發展(非研發)項目

資助的項目類型包括:會議、展覽會、研討會、工作坊、推廣活動、科普活動、提升產業水平和推動其發展的活動或項目等。

請注意:GSP 是 ITF 中少數支援非研發項目的計劃——若項目涉及研發,應考慮 ITSP 或 ESS。特定商業機構的產品/服務的推廣項目一般不會獲得資助。

💰 資助金額及贊助要求

資助模式

  • GSP 以實報實銷方式提供資助
  • 項目不設預設資助上限,資助額按項目實際開支及評審結果而定

贊助要求

  • 贊助額一般不得少於項目總成本的 10%
  • 重辦申請的贊助比例須更高(詳見申請表格填寫指南)
  • 贊助可以是現金或實物形式

申請期

  • 全年接受申請
  • 分三個批次處理:

- 2 月底截止 → 6 月至 9 月評審

- 6 月底截止 → 10 月至翌年 1 月評審

- 10 月底截止 → 翌年 2 月至 5 月評審

行政開支

  • 僅適用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
  • 上限為所申請 ITF 資助額(未計行政開支)的 15%

👥 申請資格

提出申請者必須是本港機構,包括:

  • 非牟利的工商協會或商會
  • 公營機構(例如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等)
  • 根據《稅務條例》第 88 條註冊成立的慈善機構
  • 本地大學或其他法定的大專/專上學院
  • 區議會
  • 根據《公司條例》成立的本地非法團公司或法團公司

以個人身分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不獲資助的項目:

  • 涉及研發工作的項目(應考慮 ITSP 或 ESS)
  • 特定商業機構的產品/服務的推廣項目

📖 計劃詳情及資助範圍

資助範圍(非研發項目)

  • 會議、展覽會、研討會、工作坊
  • 推廣活動(如行業推廣、創新科技文化推廣)
  • 科普活動
  • 提升產業水平和推動其發展的活動或項目
  • 其他有助培養創新科技文化的非研發項目

不獲資助的開支

  • 申請機構現有員工的薪金(除非獲創新科技署事先同意)
  • 與項目無直接關聯的一般行政開支

活動地點

  • 項目活動應主要在香港進行
  • 在香港境外進行的活動須提供有力理據
  • 香港境外開支一般不得超過項目總成本的 50%
  • 申請機構須從「香港角度」闡述項目為香港帶來的裨益

📝 申請流程

申請期:全年接受申請(分三批次處理)

提交方式(二選一):

(a) 以電子方式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ITCFAS)提交

https://itcfas.itf.gov.hk/

(b) 親身送交或郵寄一式三份硬複本(一份正本加兩份副本)至秘書處

另請提供電子副本(宜用 MS Word 2010 或以上版本)

申請表格結構:

  • A 部 — 申請機構資料
  • B 部 — 項目詳情(目標、摘要、時間表、活動詳情)
  • C 部 — 理由(社會影響、政策支持、管理能力、財務安排)
  • D 部 — 聲明

處理流程:

  1. 秘書處查核申請是否符合資格及其完整性
  2. 有需要時要求申請機構澄清或提供補充資料
  3. 一般支援計劃評審委員會評審
  4. 申請機構或須出席評審會議回答問題
  5. 獲委員會支持的申請提交創新科技署署長審批撥款
  6. 申請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

📌 評審架構

評審委員會會按既定評審架構考慮申請,主要評審面向包括:

  • 項目對社會的預期影響——如何促進/推動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產業升級、提高香港創科聲譽、培養創新科技文化、推廣科普
  • 對政府政策的支持——項目是否支持政府措施/政策,為整體社會帶來裨益
  • 管理能力——申請機構/項目團隊的經驗、資歷、過往舉辦同類型活動的記錄
  • 財務安排——預算是否合理、贊助比例是否足夠(重辦申請須更高)
  • 項目設計——活動內容、預期參與對象及人數、發放資料途徑、公關計劃
  • 跟進工作——項目完成後的跟進及維持和深化項目成效的計劃

實際處理時間會視乎當時所收到的申請數目、個別申請的複雜程度、資料是否完備清晰等而定。

🏛 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創新科技署(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

一般支援計劃秘書處

地址:新界西貢將軍澳唐賢街 30 號將軍澳政府合署北座 11 樓

電話:(852) 3543 5904

傳真:(852) 3543 5922

電郵:enquiry@itf.gov.hk

官方網站:https://www.itf.gov.hk

GSP 計劃頁面: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fostering-culture/gsp/

基金管理系統:https://itcfas.itf.gov.hk/

SME Portal:https://www.smelink.gov.hk/zh/web/sme-portal/w/general-support-programme.html

常見問題

Q:GSP 與 ITSP、ESS 有什麼分別?

A:GSP 支援非研發項目(如會議、展覽、科普活動),ITSP 和 ESS 支援研發項目。若項目涉及技術研發,應申請 ITSP 或 ESS。

Q:誰合資格申請?

A:本港機構,包括工商協會、公營機構、慈善機構、大學、區議會、本地公司等。以個人身分申請概不受理。

Q:項目活動可否在香港境外進行?

A:活動應主要在香港進行。境外活動須提供有力理據,境外開支一般不得超過項目總成本的 50%。

Q:贊助比例有何要求?

A:贊助額一般不得少於項目總成本的 10%。重辦申請的贊助比例須更高。

Q:申請何時截止?

A:全年接受申請,分三批次:2 月底、6 月底、10 月底。本輪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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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申請:HK$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