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基金 - 一般支援計劃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Fund - General Support Program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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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劃目的
「一般支援計劃」(General Support Programme,GSP)於 1999 年 11 月推出,是創新及科技基金(ITF)旗下資助計劃。GSP 旨在支援有助提升本港產業和推動其發展、培養創新科技文化以及推廣科普的非研究及發展(非研發)項目。
資助的項目類型包括:會議、展覽會、研討會、工作坊、推廣活動、科普活動、提升產業水平和推動其發展的活動或項目等。
請注意:GSP 是 ITF 中少數支援非研發項目的計劃——若項目涉及研發,應考慮 ITSP 或 ESS。特定商業機構的產品/服務的推廣項目一般不會獲得資助。
💰 資助金額及贊助要求
資助模式
- GSP 以實報實銷方式提供資助
- 項目不設預設資助上限,資助額按項目實際開支及評審結果而定
贊助要求
- 贊助額一般不得少於項目總成本的 10%
- 重辦申請的贊助比例須更高(詳見申請表格填寫指南)
- 贊助可以是現金或實物形式
申請期
- 全年接受申請
- 分三個批次處理:
- 2 月底截止 → 6 月至 9 月評審
- 6 月底截止 → 10 月至翌年 1 月評審
- 10 月底截止 → 翌年 2 月至 5 月評審
行政開支
- 僅適用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
- 上限為所申請 ITF 資助額(未計行政開支)的 15%
👥 申請資格
提出申請者必須是本港機構,包括:
- 非牟利的工商協會或商會
- 公營機構(例如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等)
- 根據《稅務條例》第 88 條註冊成立的慈善機構
- 本地大學或其他法定的大專/專上學院
- 區議會
- 根據《公司條例》成立的本地非法團公司或法團公司
以個人身分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不獲資助的項目:
- 涉及研發工作的項目(應考慮 ITSP 或 ESS)
- 特定商業機構的產品/服務的推廣項目
📖 計劃詳情及資助範圍
資助範圍(非研發項目)
- 會議、展覽會、研討會、工作坊
- 推廣活動(如行業推廣、創新科技文化推廣)
- 科普活動
- 提升產業水平和推動其發展的活動或項目
- 其他有助培養創新科技文化的非研發項目
不獲資助的開支
- 申請機構現有員工的薪金(除非獲創新科技署事先同意)
- 與項目無直接關聯的一般行政開支
活動地點
- 項目活動應主要在香港進行
- 在香港境外進行的活動須提供有力理據
- 香港境外開支一般不得超過項目總成本的 50%
- 申請機構須從「香港角度」闡述項目為香港帶來的裨益
📝 申請流程
申請期:全年接受申請(分三批次處理)
提交方式(二選一):
(a) 以電子方式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ITCFAS)提交
(b) 親身送交或郵寄一式三份硬複本(一份正本加兩份副本)至秘書處
另請提供電子副本(宜用 MS Word 2010 或以上版本)
申請表格結構:
- A 部 — 申請機構資料
- B 部 — 項目詳情(目標、摘要、時間表、活動詳情)
- C 部 — 理由(社會影響、政策支持、管理能力、財務安排)
- D 部 — 聲明
處理流程:
- 秘書處查核申請是否符合資格及其完整性
- 有需要時要求申請機構澄清或提供補充資料
- 一般支援計劃評審委員會評審
- 申請機構或須出席評審會議回答問題
- 獲委員會支持的申請提交創新科技署署長審批撥款
- 申請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
📌 評審架構
評審委員會會按既定評審架構考慮申請,主要評審面向包括:
- 項目對社會的預期影響——如何促進/推動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產業升級、提高香港創科聲譽、培養創新科技文化、推廣科普
- 對政府政策的支持——項目是否支持政府措施/政策,為整體社會帶來裨益
- 管理能力——申請機構/項目團隊的經驗、資歷、過往舉辦同類型活動的記錄
- 財務安排——預算是否合理、贊助比例是否足夠(重辦申請須更高)
- 項目設計——活動內容、預期參與對象及人數、發放資料途徑、公關計劃
- 跟進工作——項目完成後的跟進及維持和深化項目成效的計劃
實際處理時間會視乎當時所收到的申請數目、個別申請的複雜程度、資料是否完備清晰等而定。
🏛 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創新科技署(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
一般支援計劃秘書處
地址:新界西貢將軍澳唐賢街 30 號將軍澳政府合署北座 11 樓
電話:(852) 3543 5904
傳真:(852) 3543 5922
電郵:enquiry@itf.gov.hk
GSP 計劃頁面: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fostering-culture/gsp/
基金管理系統:https://itcfas.itf.gov.hk/
SME Portal:https://www.smelink.gov.hk/zh/web/sme-portal/w/general-support-programme.html
❓ 常見問題
Q:GSP 與 ITSP、ESS 有什麼分別?
A:GSP 支援非研發項目(如會議、展覽、科普活動),ITSP 和 ESS 支援研發項目。若項目涉及技術研發,應申請 ITSP 或 ESS。
Q:誰合資格申請?
A:本港機構,包括工商協會、公營機構、慈善機構、大學、區議會、本地公司等。以個人身分申請概不受理。
Q:項目活動可否在香港境外進行?
A:活動應主要在香港進行。境外活動須提供有力理據,境外開支一般不得超過項目總成本的 50%。
Q:贊助比例有何要求?
A:贊助額一般不得少於項目總成本的 10%。重辦申請的贊助比例須更高。
Q:申請何時截止?
A:全年接受申請,分三批次:2 月底、6 月底、10 月底。本輪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