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圖:開網店資助——自建官網商城定入駐第三方平台?兩條路逐項比較
作者:FundPilot 團隊 | 發佈:2026 年 8 月 30 日
開網店有兩條路:在自己的網站加上銷售功能,或者入駐天貓、Lazada、Shopee 等第三方平台。兩條路都可以申請 BUD 資助,但可資助的開支項目並不相同。 入駐費、店面設計及製作費、新設立網店的代營運服務費(不多於 6 個月)都在範圍內;但平台保證金、以佣金形式收取的服務費、上架費用,以及已設立網店的代營運費,一律明文不獲資助。本文逐項比較。
前言:開網店嘅錢,唔係全部都 claim 得
電商平台的收費結構通常相當複雜——入駐費、保證金、技術服務年費、交易佣金、推廣費、代營運費,一長串。很多企業以為既然 BUD 涵蓋「設立網上銷售平台」,那整條數就可以申報。
實情並非如此。《「電商易」申請指引》附件五專門列出不獲資助的開支,當中的邏輯其實很一致:凡是按銷售業績抽成的收費,都不獲資助。政府資助的是前期投入——建店、設計、初期推廣——而不是與銷售掛鈎的分成。
這篇文章把兩條開店路徑的可資助開支逐項列出,並整理出七類明文排除的收費,讓你在編製預算時就知道哪些數計得入。

圖:自建官網商城與入駐第三方平台——兩條路的可資助開支項目與風險位對照
一、三條軌道都涵蓋網上銷售平台
| 軌道 | 條文出處 | 措辭 |
|---|---|---|
| 一般申請 | 《內地計劃申請指引》附件六第 (x) 項 | 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相關的代營運費可獲資助不多於 6 個月 |
| 申請易 | 《「申請易」申請指引》第 4.8 段 | 建立網上銷售平台以發展目標市場的銷售:相關的代營運費可獲資助不多於 6 個月 |
| 電商易 | 《「電商易」申請指引》第 1.3.1 段及附件四 | 設立網上銷售平台——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的開支,包括賬戶註冊費或入駐費;平台店面設計及製作費;及新設立網店的代營運服務費(不多於 6 個月) |
三份指引之中,電商易的條文最詳盡——它明確列出入駐費、店面設計製作費,以及代營運服務費的具體內容(線上客服/網店推廣策劃/數據分析等第三方平台的官方服務費,以及支付予其他營辦商的服務費)。
一項制度背景值得知道: 按《「電商易」申請指引》第 1.1.7 段,2025–26 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向 BUD 專項基金注資 7.5 億元並優化申請易,而申請易的資助範圍亦已擴大至涵蓋建立網上銷售平台。換言之,開網店這件事現在三條軌道都走得通。
二、兩條開店路徑逐項比較
2.1 自建官網商城
在自己的網站加上購物與收款功能。可資助的開支包括:
- 設計及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的開支;
- 建立新公司網頁(不設專項上限);
- 優化現有網頁,例如增設電子支付功能——但要留意「優化」每宗申請封頂 HK$100,000;
- 與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相關的代營運費(不多於 6 個月)。
這條路的特點是:開發成本較高、上線時間較長,但不涉及平台佣金與上架費——而那些恰恰是不獲資助的部分。換言之,自建商城的開支結構,與 BUD 的可資助範圍重疊度較高。
2.2 入駐第三方平台
在天貓、Lazada、Shopee 等平台開設店舖。可資助的開支包括:
- 賬戶註冊費或入駐費——電商易附件四明文列出;
- 平台店面設計及製作費;
- 新設立網店的代營運服務費,包括線上客服/網店推廣策劃/數據分析等第三方平台的官方服務費,以及支付予其他營辦商的服務費,可資助期限不多於 6 個月。
但這條路要小心,因為平台的收費結構裡有相當比例落在不獲資助的範圍。
三、明文不獲資助的七類開支
《「電商易」申請指引》附件五把不獲資助的項目開支列得很清楚,分為「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相關」與「廣告相關」兩組。

圖:電商易明文不獲資助的開支——全部與「按銷售抽成」的收費模式有關
| 類別 | 明文不獲資助的開支 |
|---|---|
| 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相關 | ① 第三方網上銷售平台的保證金;② 以佣金形式收取的服務費;③ 支付予第三方平台的上架費用等;④ 已設立網店的代營運服務費,包括線上客服/網店推廣策劃/數據分析等第三方平台的官方服務費,以及支付予其他營辦商的服務費 |
| 廣告相關 | ⑤ 以佣金形式收費的直播帶貨;⑥ 以佣金形式收費的軟文推廣;⑦ 於第三方網上銷售平台以佣金形式收取的廣告費用等 |
七項之中有五項的關鍵詞都是佣金。共通邏輯很清楚:政府資助的是前期投入,不是與銷售掛鈎的分成。這條邏輯貫穿 BUD 全部措施——廣告、網店、KOL 合作皆如此。
3.1 第四項最容易踩中:已設立 vs 新設立
代營運費只資助新設立的網店,而且不多於 6 個月。如果你的網店早已開設、只是想申請日常代營運費用,無論走哪一條軌道都不獲資助。
這一點對已經在做電商的企業影響最大——很多公司的實際需求正是「現有網店的持續代營運」,而那恰恰是明文排除的一項。可行的方向是:把資助用在新開拓的市場或新設立的店舖上,而不是現有店舖的營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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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兩條路怎麼選?三個判斷點
| 判斷點 | 傾向自建官網商城 | 傾向入駐第三方平台 |
|---|---|---|
| 目標市場的購物習慣 | 客戶已有品牌認知、願意直接向你下單 | 目標市場的流量集中在特定平台(例如內地的天貓、東盟的 Lazada/Shopee) |
| 開支結構與資助重疊度 | 開發、設計、支付功能等前期投入佔比高,與可資助範圍重疊度高 | 入駐費、店面設計可申請,但保證金、上架費、佣金佔比若高則不獲資助 |
| 時間與資源 | 上線時間較長,需要自行處理流量 | 上線較快、自帶流量,但長期受平台收費結構規限 |
實務上,兩者並非二選一。不少企業會同時做——自建官網商城作為品牌主場,同時入駐第三方平台取流量。由於 BUD 以項目為單位、容許組合多項措施,這兩件事完全可以放在同一宗申請之內。
五、走哪一條軌道?
| 電商易 | 申請易 | 一般申請 | |
|---|---|---|---|
| 每宗上限 | HK$800,000(企業累計 HK$100 萬) | HK$150,000 | HK$800,000 |
| 首期撥款 | 核准資助額的 75% | 不設(完成後一次報銷) | 核准資助額的 20% |
| 目標市場 | 中國內地 + 東盟十國 | 中國內地 + 39 個經濟體 | 中國內地 + 39 個經濟體 |
| 項目期 | 最長 24 個月 | 須 12 個月內完成、不可延長 | 最長 24 個月 |
| 審批 | 截止後 60 個完整工作天 | 30 個完整工作天 | 截止後 60 個完整工作天 |
| 條文詳盡度 | 最詳盡(附件四逐項列明) | 第 4.8 段(一句) | 附件六第 (x) 項(一句) |
如果你的目標市場是中國內地或東盟十國,電商易通常是首選——條文最貼合電商場景、首期撥款達 75%、每宗上限 80 萬元。如果目標市場是日本、韓國或英國等其他自貿協定經濟體,則只能走一般申請或申請易。三軌的地域範圍逐一對照,見《東盟及自貿協定市場資助:39 個經濟體點樣用?》。
六、可以一併申請的相關措施
電商易第 1.3.6 段明文容許「可包括以上多於一項的措施」。把網店與其他措施組合成一個項目,通常比逐項分開遞交更有效率:
- 設立網上銷售平台(入駐費、店面設計、代營運費 6 個月);
- 優化公司網頁增設電子支付功能(每宗上限 HK$100,000)——詳見《電子支付功能資助》;
- 於商業媒體投放電商廣告(平台廣告、關鍵字廣告、引流推廣、SEO/SEM、KOL)——詳見《網上廣告資助》;
- 製作或優化流動應用程式,包括於第三方流動應用程式建立/入駐小程序——詳見《App 開發資助》;
- 製作跨平台宣傳影片/宣傳照(「其他電商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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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常見問題
Q:入駐天貓、Lazada 的入駐費計唔計?
A:計。《「電商易」申請指引》附件四明文列出「設計及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的開支,包括賬戶註冊費或入駐費」。但同一份指引附件五亦明文排除平台的保證金、以佣金形式收取的服務費及上架費用。
Q:平台的技術服務年費算不算?
A:官方條文並無明文列出「技術服務年費」。判斷方向是看它屬於哪一類:如屬按銷售抽成的佣金,明文不獲資助;如屬固定的平台服務費,則需要生產力局按實際收費性質判斷。建議在申請前直接確認。
Q:我間網店開咗兩年,可唔可以申請代營運費?
A:不可以。附件五明文排除「已設立網店的代營運服務費」。代營運費只資助新設立的網店,而且期限不多於 6 個月。
Q:6 個月代營運費,係咪由開店日計?
A:官方條文只訂明「可資助的期限不多於 6 個月」,並無指定起算點。涉及具體安排時建議向生產力局確認,並在申請時清楚交代代營運服務的起訖日期。
Q:直播帶貨可以申請嗎?
A:視乎收費模式。以佣金形式收費的直播帶貨明文不獲資助。如果是按固定金額聘請主播或製作團隊,則屬另一回事——詳見《KOL、代言人、肖像使用權》。
Q:自建商城同入駐平台,可以放喺同一宗申請嗎?
A:可以。BUD 以項目為單位,電商易第 1.3.6 段明文容許包括多於一項的措施。把兩條渠道放在同一個項目下,反而更能交代整體的電商拓展邏輯。
Q:電商易的企業累計上限係幾多?
A:電商易之下每間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為 HK$1,000,000,每宗獲批項目上限 HK$800,000;電商易的資助金額會與申請易及一般申請共同計入每間企業 HK$700 萬的最高累計資助金額。
八、總結
開網店的資助判斷,可以用一條問題貫穿:這筆錢是前期投入,還是與銷售掛鈎的分成?
入駐費、店面設計製作費、新店的初期代營運費——都是前期投入,計得入。保證金、上架費、交易佣金、佣金制的直播帶貨與軟文推廣——都是與銷售掛鈎的收費,明文不計。這條分界線一旦掌握,大部分開支的歸類都不用再猜。
餘下的功夫是選軌道:目標市場在內地或東盟,走電商易(首期撥款 75%、條文最貼合);目標市場在其他自貿協定經濟體,走一般申請或申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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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①《「電商易」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第 1.1.7、1.3、1.4 節、附件四「可獲資助的項目開支」及附件五「不獲資助的項目開支」;②《內地計劃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附件六 5.2.1(A) 第 (x) 項;③《「申請易」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第 4.8 段;④《BUD 專項基金申請資助範圍(摘要)》一般申請、申請易及電商易(最後更新 2025 年 11 月)。
免責聲明
本文僅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公開發佈的官方指引作整理,不構成任何申請結果的保證。個別平台收費項目的性質判斷(例如技術服務年費屬固定費用還是佣金)及能否獲資助,最終由生產力局按申請內容個別審批;建議在遞交申請前直接向生產力局(電話 2788 6088、電郵 bud_sec@hkpc.org)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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