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及發展可申請的香港政府資助計劃:12 個計劃一覽
研究及發展在香港可申請的政府資助計劃共 12 個,由數碼港、創新科技署、香港科技園公司、香港科技園等機構管理,資助形式包括資助合資格用戶善用數碼港超算中心算力、有關資助將以一元對一元的等額出資方式批出、股權投資、高達港幣 100,000 元的種子資金,金額由 HK$0 至 HK$0。其中 12 個目前接受申請。
一、快速結論:最常用的 3 個計劃
二、完整對照表(12 個計劃逐項比較)
| 計劃名稱 | 執行機構 | 最高資助 | 狀態 |
|---|---|---|---|
| 人工智能資助計劃 | 數碼港 | — | 接受申請 |
| 創新及科技基金 - 企業支援計劃 | 創新科技署 | — | 接受申請 |
| 共同企業加速計劃 | 香港科技園公司 | — | 接受申請 |
| IDEATION 計劃 | 香港科技園 | — | 接受申請 |
| 創科培育計劃 | 香港科技園 | — | 接受申請 |
| 生物醫藥科技培育計劃 | 香港科技園 | — | 接受申請 |
|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 合作計劃 | 創新科技署 | — | 接受申請 |
|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 平台計劃 | 創新科技署 | — | 接受申請 |
|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 種子計劃 | 創新科技署 | — | 接受申請 |
| 創科創投基金 | 創新科技署 | — | 接受申請 |
| 創新及科技基金 - 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 創新科技署 | — | 接受申請 |
| 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 | 創新科技署 | — | 接受申請 |
三、研究及發展的資格門檻重點
以研究及發展身份申請政府資助計劃時,以下為各計劃的具體資格門檻:
申請主體類型(12 個計劃有此要求):本計劃接受本地院校、研發機構、政府決策局及部門,或合資格人工智能初創企業申請。;本計劃只接受在香港成立、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的公司申請。;本計劃只接受位於香港或願意遷至香港的公司申請。。
在港登記形式(11 個計劃有此要求):初創企業須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成立;院校及研發機構須為本地認可機構。;本計劃要求申請公司持有公司註冊證明書及有效商業登記證。;以公司名義申請須為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或團隊於獲批後兩星期內註冊);以個人名義申請則無須公司註冊。。
資助形式(8 個計劃有此要求):本計劃以算力服務資助形式提供,最高可達服務定價的七成。;本計劃以等額配對資助形式提供。;本計劃以股權投資形式提供資助。。
申請狀態(8 個計劃有此要求):本計劃全年接受申請。;本計劃於每年1月、5月、9月接受申請。;本計劃每年接受一次申請,具體申請期請參閱最新公布。。
成立年期(4 個計劃有此要求):以初創企業身份申請,須在過去七年內根據《公司條例》成立。;以公司名義申請須於接受申請開始日前在香港註冊不超過兩年。;申請企業須在過去七年內根據《公司條例》成立。。
例如:
人工智能資助計劃要求:本計劃接受本地院校、研發機構、政府決策局及部門,或合資格人工智能初創企業申請。;初創企業須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成立;院校及研發機構須為本地認可機構。;以初創企業身份申請,須在過去七年內根據《公司條例》成立。。
創新及科技基金 - 企業支援計劃要求:本計劃只接受在香港成立、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的公司申請。;本計劃要求申請公司持有公司註冊證明書及有效商業登記證。;政府資助機構及其附屬公司不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
共同企業加速計劃要求:本計劃只接受位於香港或願意遷至香港的公司申請。;申請公司須為香港科技園租戶,或願意在入選後入駐。;本計劃只接受專注於生成式AI、智能互聯系統或可持續發展等前沿科技領域的公司。。
建議使用 FundPilot 篩選器輸入具體條件,即時查看哪些計劃符合您的申請資格。
四、研究及發展常見的申請陷阱
陷阱 1:忽略排除身份限制
多個計劃明確排除特定身份。政府資助機構及其附屬公司不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若您的公司屬於排除範圍,即使其他條件符合也無法申請,務必在申請前查閱官方資格文件中的排除條款。
陷阱 2:忽略資助形式與配對資金要求
研究及發展相關計劃的資助形式包括:本計劃以算力服務資助形式提供,最高可達服務定價的七成。;本計劃以等額配對資助形式提供。;本計劃以股權投資形式提供資助。;本計劃提供種子資金,最高港幣10萬元。;業界夥伴須承擔項目總成本最少50%的贊助。;平台項目須獲最少一間公司提供項目總成本最少10%的業界贊助。;本基金以股權投資形式與共同投資夥伴配對投資。;本計劃以發還款項方式提供資助。。申請前務必確認您有足夠的自付資金,並了解各計劃的配對比率和資助上限。不同計劃的配對比率差異很大,由 1:1 到 1:3 不等。
陷阱 3:忽略成立年期或規模限制
不少計劃對企業的成立年期和員工人數有嚴格要求:以初創企業身份申請,須在過去七年內根據《公司條例》成立。;初創企業的僱員總人數須少於250人。;以公司名義申請須於接受申請開始日前在香港註冊不超過兩年。;申請企業須在過去七年內根據《公司條例》成立。;企業及其附屬公司僱員總人數須少於250人。;原有計劃申請者須成立不超過兩年;延伸計劃申請者須成立不超過七年。。初創企業和成熟企業適用的計劃完全不同,申請前務必核對您的公司是否符合該計劃的年期和規模要求。
五、常見問題
哪些研究及發展相關計劃接受個人申請?
目前有多少個研究及發展相關計劃正在接受申請?
申請研究及發展相關計劃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初步資格參考,最終資格由審批機構認定。計劃資料來自官方公開文件,如有變更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