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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資助展會資助

虛擬展覽會・網上展會資助:不用外訪也能申請的參展資助

網上展覽會同樣可以申請 BUD 資助。一般申請的展覽會措施明文包括「虛擬展覽會」,申請易則涵蓋「由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舉辦的實體或網上的展覽會」。本文說明兩軌的條文差異、主辦商資格要求、可資助開支範圍,以及網上展會與電商易廣告措施之間的界線。

作者:FundPilot 團隊
網上展覽會資助虛擬展位BUDFundPilot

虛擬展覽會・網上展會資助——不用外訪也能申請的參展資助

封面圖:虛擬展覽會・網上展會資助——不用外訪也能申請的參展資助

不是每次拓展市場都要飛一趟。網上展覽會、虛擬展位、線上商貿配對——這些形式同樣列於 BUD 的可資助範圍之內。一般申請的措施名稱直接寫明「展覽會(包括虛擬展覽會)及宣傳活動」;申請易則涵蓋「由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舉辦的實體或網上的展覽會」。本文說明兩軌的條文差異、主辦商要求,以及一條容易混淆的界線。

前言:省下機票,資助不會因此縮水

網上展會對中小企的吸引力很直接:沒有機票酒店、不用抽調員工外訪、參展成本通常只是實體展的一小部分。但不少企業有一個誤解——以為政府資助只支援「真的飛出去」的參展活動。

實際上恰恰相反。BUD 官方文件在兩條軌道都明文寫入了網上及虛擬展覽模式,而且並無因為形式而降低資助比例或上限。唯一要留意的,是主辦商的資格要求,以及網上展會與電商廣告之間的界線。

BUD 一般申請與申請易在網上/虛擬展覽會上的條文對照

圖:BUD 一般申請與申請易在網上/虛擬展覽會上的條文對照

一、兩條軌道都明文涵蓋

軌道 措施名稱 官方原文(網上/虛擬部分)
BUD 一般申請 展覽會(包括虛擬展覽會)及宣傳活動 措施名稱本身即包含虛擬展覽會。《內地計劃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在直接成本一項亦寫明:「參加香港及中國內地展覽會或展銷會,包括參與由政府有關機構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商舉辦的虛擬展覽,及其相關開支」
BUD 申請易 展覽會(包括實體或網上的展覽模式) 「參加香港、中國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經濟體的展覽會,包括由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舉辦的實體或網上的展覽會,及相關費用」

兩條軌道的共通要求:主辦商資格。一般申請寫的是「政府有關機構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商」;申請易寫的是「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措辭略異,要求一致——主辦方必須是政府相關機構,或是具往績、有信譽的展覽主辦商。由不知名平台自行搭建的「線上展銷專頁」,在這一點上難以過關。

二、可資助的開支範圍

網上展會的開支結構與實體展不同——沒有攤位搭建、沒有展品運輸、沒有交通住宿,主要是參展費與線上展位的製作費用。按官方條文,可資助的包括:

  • 參展費用——申請易的條文為「參加⋯⋯實體或網上的展覽會,及相關費用」;一般申請則為「參與⋯⋯虛擬展覽,及其相關開支」;
  • 虛擬展位的設計及製作——對應申請易第 4.2 段的「攤位及以其他實體參展模式的租賃費」與「攤位設計費用」;由於條文以「攤位及以其他實體參展模式」為表述,涉及虛擬展位的具體歸類建議在申請前向生產力局確認;
  • 展覽會中的廣告及宣傳費用——申請易第 4.2 段明文列出,適用於實體與網上展會。

至於交通住宿一項,網上展會通常不涉及。須留意 BUD 的交通費只涵蓋過境往返香港與目標市場的行程,純粹在本地參與線上活動並不產生可資助的交通開支。

2.1 上限與配對比例

網上展會與實體展會適用同一套資助條件,並無分別:

項目 BUD 申請易 BUD 一般申請
每宗上限 HK$150,000 HK$800,000
配對比例 政府 1:企業 3(政府最多 25%) 政府 1:企業 3(政府最多 25%)
展覽會措施的百分比上限 不設(指引訂明各項措施均無特定預算上限) 不設
審批時間 30 個完整工作天 截止後 60 個完整工作天
項目期限 須 12 個月內完成,不可延長 最長 2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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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條容易混淆的界線:網上展會 ≠ 電商推廣

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分類錯誤。「在網上做推廣」聽起來像是電商易的範疇,但兩者其實屬於不同措施、不同軌道。

網上展覽會與電商易廣告措施的界線——三條軌道的措施歸屬

圖:網上展覽會與電商易廣告措施的界線——三條軌道的措施歸屬

BUD 電商易並不涵蓋展覽會。電商易的可資助措施只有六項:設計及建立網上銷售平台、廣告(有關申請企業電商業務宣傳)、製作/優化流動應用程式、建立/優化公司網頁、其他電商相關措施(跨平台宣傳影片/宣傳照),以及外聘核數費。清單中沒有展覽會這一項。如果你要申請網上展會的參展費,只能走一般申請或申請易。

活動 屬於哪項措施 可走的軌道
參加由展覽主辦商舉辦的網上/虛擬展覽會 展覽會措施 一般申請、申請易
在電商平台投放關鍵字或品牌展示廣告 廣告措施 一般申請、申請易、電商易
在電商平台開設品牌官方店 設計及建立網上銷售平台 一般申請、申請易、電商易
以佣金形式收費的直播帶貨 不獲資助 —
為電商業務製作的跨平台宣傳影片/宣傳照 其他電商相關措施 電商易

一個實用的判斷方法:問這件事有沒有一個「展會」作為載體。有主辦商、有展期、有虛擬展位與商貿配對安排的,是展覽會措施;純粹在平台上買廣告位、開店、做直播的,屬廣告或網上銷售平台措施。電商相關的申請路徑,見《BUD 資助開網店:電商易申請實操指南》。

四、地域規則同樣適用

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地方:網上展會雖然不涉及實際外訪,但仍受 BUD 的地域規則規限。官方在展覽會措施下明文列出不可獲資助的情況——「參加香港、中國內地、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經濟體以外地區的展覽會」。

換言之,判斷依據是該展覽會所屬的市場,而非你在哪裡登入。一個以美國市場為對象、由美國主辦商舉辦的線上展會,即使你在香港的辦公室參加,仍然落在資助範圍之外。完整的 39 個經濟體清單,見《到美國、巴西參展還有資助嗎?BUD 39 個經濟體地域紅線全清單》。

如屬香港舉行的網上展覽會,則與實體展一樣,須說明該展覽會與發展目標市場業務的直接關係,論證方法見《在香港參加展覽會也有資助?》。

五、常見問題

Q1:混合模式(實體+線上同步)的展覽會可以申請嗎?

可以。申請易的條文為「包括由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舉辦的實體或網上的展覽會」,一般申請的措施名稱亦包含虛擬展覽會,兩者都沒有排除混合模式。實務上按實際發生的開支申報即可。

Q2:虛擬展位嘅設計費申唔申請得?

申請易第 4.2 段列出「攤位及以其他實體參展模式的租賃費」及「攤位設計費用」,但條文以「實體參展模式」為表述。虛擬展位設計費的具體歸類,建議在遞交申請前直接向香港生產力促進局(2788 6088)確認,以免申報後被要求重新歸類。

Q3:線上商貿配對嘅費用計唔計?

若該配對安排屬展覽會的一部分、並由主辦商一併收費,可按展覽會相關費用申報。若屬獨立購買的配對服務,官方條文並無明文列出,建議先向生產力局確認。

Q4:網上展會的資助比例會不會低一些?

不會。BUD 三條軌道的配對比例一致——政府 1:企業 3,政府最多承擔核准開支的 25%。資助形式不會因展會是實體還是線上而改變。

Q5:由唔知名平台舉辦嘅線上展銷會,申唔申請得?

難度較高。兩條軌道的條文都要求主辦方為「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會主辦商」。由缺乏往績的平台自行搭建的線上展銷專頁,在這一點上不易通過審批。

Q6:網上展會可以與實體展會放在同一宗申請嗎?

可以。BUD 以項目為單位,一宗申請可涵蓋多項措施及多個展會,只要全部落在可資助地域之內,並且展期在項目期之內。申請易須於 12 個月內完成、不可延長,規劃時要一併考慮。

六、總結

網上展覽會是 BUD 明文涵蓋的參展形式,資助條件與實體展一致。對成本敏感、或者暫時不便外訪的中小企而言,這是一條門檻低得多的市場拓展路徑——沒有機票酒店,資助卻按同一套配對比例計算。

申請時要把握三點:主辦商須為政府相關機構或有往績的展覽主辦商;展會所屬市場須落在可資助地域之內;以及不要把網上展會與電商廣告混為一談——後者屬另一項措施,而電商易根本不涵蓋展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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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①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申請易」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第 4.2 段;②《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附件六「其他」類別;③《BUD 專項基金申請資助範圍(摘要)》一般申請、申請易及電商易(最後更新 2025 年 11 月);④ fundpilot.hk 計劃詳情頁 BUD_ECOM。

免責聲明

本文僅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公開發佈的官方指引作整理,不構成任何申請結果的保證。個別網上展覽會是否符合資助條件、以及虛擬展位相關開支的歸類,最終由生產力局按申請內容個別審批;條文未明文涵蓋的項目,建議在遞交申請前直接向生產力局(電話 2788 6088、電郵 bud_sec@hkpc.org)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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