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圖:參展開支哪些可以申請?展位、機票、酒店、運輸逐項對照
報完展位、訂完機票,才發現原來有些開支根本不能報銷——這是參展資助最常見的損失。BUD 官方指引其實把可資助的參展開支寫得相當具體:攤位租賃費、攤位設計費、攤位搭建及設置費、展品運輸費(非銷售用途)、展覽會中的廣告及宣傳費用,以及香港受薪員工的交通及住宿開支。本文逐項拆解,並說明申請易與一般申請在交通住宿上的關鍵差異。
前言:同一筆開支,兩條軌道的算法不一樣
很多人以為只要是「參展相關」的開支就能一併報銷。實際上 BUD 的處理比這細緻——同一筆酒店費用,走申請易時包含在展覽會措施之內、不設百分比上限;走一般申請時卻要撥入獨立的交通住宿項目,並受「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 20%」規限。
這篇文章把官方清單逐項攤開,並在每一項標明兩條軌道的處理分別,讓你在編製預算時就知道哪筆錢報得到、哪筆報不到、以及走哪條軌道比較划算。
如果你還未決定走哪一條軌道,建議先看《展會資助 2026:香港企業參展可申請哪些政府資助?》。

圖:參展開支可獲/不可獲資助對照清單——六類可資助開支與七類明文排除的開支
一、官方清單:六類可資助的參展開支
《「申請易」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第 4.2 段是現時最具體的一份參展開支清單。在目標市場參加展覽會,可獲資助的開支包括以下六類:
| # | 可資助開支 | 官方原文用語 | 備註 |
|---|---|---|---|
| 1 | 攤位租賃費 | 攤位及以其他實體參展模式的租賃費 | 「其他實體參展模式」涵蓋非標準攤位的參展形式 |
| 2 | 攤位設計費 | 攤位設計費用 | 屬外聘設計服務的費用 |
| 3 | 攤位搭建及設置費 | 攤位搭建及設置費用 | 包括現場施工與佈置 |
| 4 | 展品運輸費 | 展品運輸費用(非銷售用途) | 「非銷售用途」是關鍵限定——運去現場銷售的貨品不屬此列 |
| 5 | 展會廣告及宣傳費 | 展覽會中之廣告及宣傳費用 | 例如場刊廣告、場內指示牌、贊助展位標示等 |
| 6 | 員工交通及住宿 | 申請企業之香港受薪員工參加展覽會的交通及住宿開支 | 限於由申請企業支薪的香港員工;外聘人員不屬此列 |
申請易的參展措施不設百分比上限。 同一份指引第 4 節開宗明義訂明:「除非在下文註明,各項措施均沒有特定預算上限」。在展覽會這一項之下並無另行註明上限,因此唯一的天花板就是每宗申請 HK$150,000 的資助上限本身。
二、一般申請的處理:多兩項、但交通住宿要獨立計算
2.1 多出來的兩項:貨運物流費與展品保險費
《內地計劃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把參展列入可資助的直接成本,涵蓋「參加香港及中國內地展覽會或展銷會,包括參與由政府有關機構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商舉辦的虛擬展覽,及其相關開支」。
官方註釋為「相關開支」舉了兩個例子,是申請易條文中沒有明文列出的:
- 展覽會及其他展銷活動所需之貨運及物流費(非銷售用途);
- 產品在展覽會及其他展銷活動展示時所涉及的保險費。
如果你的展品體積大、價值高,需要專門的物流安排與展覽保險,一般申請在這方面的表述較為明確。
2.2 交通住宿:撥入獨立措施,20% 上限
這是兩條軌道最重要的結構差異。官方在展覽會措施下明文要求:「展覽會的相關交通及住宿開支應撥入「來往香港及中國內地/自貿協定/投資協定經濟體的交通及住宿開支」」。
而該項獨立措施設有上限: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的 20%。同時,可資助的交通費有嚴格定義:
| 可獲資助 | 不可獲資助 | |
|---|---|---|
| 交通費 | 過境往返香港與中國內地或自貿協定/投資協定經濟體的交通費;以及屬該過境行程一部分的境內交通費 | 只在香港、中國內地、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經濟體的境內交通費用(而並非過境來往行程的一部分);香港、中國內地、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經濟體以外地區的交通費 |
| 住宿費 | 與項目措施有關的住宿開支 | 並非與項目措施有關的住宿開支;由一般業務的巡視、聯繫、諮詢或協商等而起的開支;上述經濟體以外地區的住宿開支 |
申請時須提供的細節包括:涉及人數、交通總開支、住宿晚數、房間數目、住宿開支。
交通住宿呢一項嘅規則相當細——尤其是「過境行程一部分」的判斷同 20% 上限在實際結算時的計法,另見出差交通住宿資助:20% 上限同「過境行程」規則。

圖:申請易與一般申請在交通住宿處理上的差異——包含於展覽會措施 vs 獨立措施受 20% 上限規限
2.3 呢條差異對預算的實際影響
舉一個具體情境:一次海外展會,攤位相關開支 30 萬元、員工交通住宿 12 萬元,項目總開支 42 萬元。
- 走申請易:交通住宿包含在展覽會措施內、不受百分比限制,42 萬元全數可計入核准開支;按 1:3 配對,政府資助約 10.5 萬元,在 15 萬元上限之內。
- 走一般申請:交通住宿受 20% 上限規限,42 萬元的 20% 是 8.4 萬元——超出的 3.6 萬元不能計入核准開支,可計入的核准開支變成 38.4 萬元。
這不代表申請易一定較好。 一般申請的每宗上限是 80 萬元、可組合多項措施、而且設有 20% 首期撥款;當項目規模擴大、交通住宿佔比自然下降時,20% 的上限通常不會構成限制。判斷點在於交通住宿佔項目總開支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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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文不獲資助的七類開支
BUD 一般申請的官方文件列出多項不可獲資助的開支,以下七類與參展場景最相關:
- 禮品、紀念品或宣傳用之獎品費——在展場派發的紀念品、抽獎禮品,一律不計;
- 娛樂或膳食費——招待客戶的餐飲、展後晚宴,不屬可資助範圍;
- 參加工商或專業團體的費用——會員費、入會費不能藉參展項目報銷;
- 以銷售為目的之分店/產品陳列費、上架費用及按銷售業績/營利計算之佣金(包括實體店及網上銷售點);
- 在陳列/銷售點用作產品陳列用途的陳列架及傢俬——留意這與「攤位搭建及設置費用」的分別:展會攤位的搭建可以申請,但用於長期銷售點的陳列架不可以;
- 組織/參加中國內地或自貿及投資協定經濟體及香港以外的推廣活動——地域紅線;
- 未有特定用途的支出,例如雜費、意外開支等。
另外,展品運輸費的官方用語是「非銷售用途」——如果運去展場的貨品是準備現場出售的存貨,該筆運費不屬可資助範圍。
四、兩軌開支處理對照總表
| 開支項目 | BUD 申請易 | BUD 一般申請 |
|---|---|---|
| 攤位租賃費 | ✓ 展覽會措施內,不設百分比上限 | ✓ 直接成本,不設百分比上限 |
| 攤位設計費 | ✓ 明文列出 | ✓ 屬展覽會相關開支 |
| 攤位搭建及設置費 | ✓ 明文列出 | ✓ 屬展覽會相關開支 |
| 展品運輸費(非銷售用途) | ✓ 明文列出 | ✓ 官方註釋明文舉例(貨運及物流費) |
| 展品展示保險費 | 條文未明文列出 | ✓ 官方註釋明文舉例 |
| 展會中的廣告及宣傳費 | ✓ 明文列出 | ✓ 屬展覽會相關開支 |
| 香港受薪員工交通住宿 | ✓ 包含在展覽會措施內,不設百分比上限 | ✓ 但須撥入獨立的交通住宿措施,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 20% |
| 展場派發的宣傳品 | 屬第 4.7 段「設計及製作宣傳品」措施(可組合申請) | 屬「設計/製作宣傳品」措施(可組合申請) |
| 禮品、紀念品、獎品 | ✗ 不獲資助 | ✗ 明文不獲資助 |
| 娛樂或膳食費 | ✗ 不獲資助 | ✗ 明文不獲資助 |
| 外聘核數費 | 每次上限 HK$5,000 | 每次上限 HK$10,000 |
五、報銷前要準備的文件
由於申請易不設首期撥款、須完成後一次性報銷,文件齊備直接決定能否收到款項。以參展項目而言,一般需要準備:
- 主辦單位發出的參展確認或攤位分配通知;
- 攤位租賃、設計及搭建的報價單、合約、發票及付款收據;
- 展品運輸的貨運單據及發票;
- 員工交通住宿的機票、酒店單據,以及可證明其為香港受薪員工的資料;
- 展位現場照片;
- 按規定金額門檻取得的書面報價——採購金額達 HK$50,000 或以上須至少兩份、達 HK$200,000 或以上須至少五份,並須簽署反圍標條款確認書。詳見《BUD 採購程序:四個金額門檻逐級拆解》。
一個時序上的提醒: 採購報價必須在遞交申請之前按規定程序取得,但實際落單付款則須在申請獲批之後。在遞交申請前已經承諾的開支,一律不獲資助。
六、常見問題
Q1:攤位的水電、網絡費可以申請嗎?
官方條文並無單獨列出展會攤位的水電網絡費。這類費用通常由主辦單位隨攤位一併收取,如包含在攤位租賃或設置的正式發票之內,可按「攤位及以其他實體參展模式的租賃費」或「攤位搭建及設置費用」申報;如屬獨立收費項目,建議在遞交申請前直接向香港生產力促進局(2788 6088)確認。
Q2:請翻譯、模特兒或臨時展場助理的費用可以申請嗎?
交通住宿一項明文限於「申請企業之香港受薪員工」,外聘人員的旅費不屬此列。至於外聘人員的服務費本身,條文並無明文列出,建議在申請前向生產力局確認可否計入展覽會的相關開支。
Q3:機票一定要坐經濟艙嗎?
BUD 的官方條文並無如 EMF 般明文限定艙位等級。但所有開支均須符合合理市場價格的原則,而一般申請下交通住宿另受「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 20%」的上限規限。
Q4:展會期間的餐飲可以申請嗎?
不可以。一般申請的不可獲資助項目明文列出「娛樂或膳食費」。
Q5:在展場派發的產品目錄冊算不算參展開支?
屬另一項措施。申請易第 4.7 段「設計及製作在目標市場派發/分派的宣傳品」涵蓋傳單/小冊子、海報/橫額、商品目錄冊/手冊、相片及影片,只包括僱用外聘服務提供者進行設計及製作的費用。由於申請易第 4.9 段容許「包括以上多於一項的措施」,可以與展覽會措施組合在同一宗申請之內。
Q6:如果展會取消或延期,已付的展位費怎麼辦?
官方文件並無就此列出特定安排。由於申請易須於 12 個月內完成且不可延長,遇上展會延期會直接影響項目期。建議一旦確認延期,即時聯絡生產力局說明情況並查詢可行安排。
Q7:一次申請可以涵蓋幾個展會?
BUD 以項目為單位,一宗申請可涵蓋多項措施,包括多個展會。但要注意申請易須於 12 個月內完成、不可延長,所有展會日期必須落在項目期之內。
七、總結
參展開支能否報銷,關鍵不在於「是不是與展會有關」,而在於它落在哪一項官方措施之下、該項措施有沒有百分比上限。
實務上最值得先算清楚的一條,是交通住宿佔項目總開支的比例——這是申請易與一般申請之間最實質的分別。如果員工人數多、行程長、交通住宿佔比高,走申請易在這一項上較寬鬆;如果參展只是一個涵蓋多項措施的大型項目的其中一環,一般申請的 80 萬元上限與 20% 首期撥款會更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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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展會資助 2026:香港企業參展可申請哪些政府資助?》
- 《在香港參加展覽會也有資助?「與發展目標市場直接關係」如何論證》
- 《到美國、巴西參展還有資助嗎?BUD 39 個經濟體地域紅線全清單》
- 《宣傳品設計及製作資助:展場派發的宣傳物料》
- 《打樣・開模資助:展品樣本、樣板開支點計?》
- 《BUD 採購程序:四個金額門檻逐級拆解》
資料來源
①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申請易」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第 4 節,特別是第 4.2、4.7、4.9 及 4.10 段;②《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附件六「其他」類別及註 16;③《BUD 專項基金申請資助範圍(摘要)》一般申請及申請易(最後更新 2025 年 11 月);④ fundpilot.hk 計劃詳情頁 BUD_GENERAL、BUD_EASY。
免責聲明
本文僅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公開發佈的官方指引作整理,不構成任何申請結果的保證。個別開支能否獲資助,最終由生產力局按申請內容個別審批。條文中未明文列出的開支項目,建議在遞交申請前直接向生產力局(電話 2788 6088、電郵 bud_sec@hkpc.org)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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