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會資助展會資助

在香港參加展覽會也有資助?「與發展目標市場直接關係」如何論證

不少企業以為政府資助只支援外訪參展。實際上 BUD 一般申請及申請易都明文涵蓋「參加香港的展覽會」,但設有一項前提:須說明該展覽會與發展目標市場業務的直接關係。本文說明這條規則與 EMF 舊制的根本分別,並提供三個可用的論證角度與所需細節清單。

作者:FundPilot 團隊

在香港參加展覽會也有資助?「與發展目標市場直接關係」如何論證

封面圖:在香港參加展覽會也有資助?「與發展目標市場直接關係」如何論證

香港每年有大量國際性展覽在會展中心、亞博館舉行,不少中小企以參展商身分年年出席。這些本地展會的開支同樣可以申請 BUD 資助——一般申請及申請易的可資助措施,都明文包括「參加香港、中國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經濟體的展覽會」。但有一項前提:須說明該展覽會與發展目標市場業務的直接關係。這句話怎麼寫,決定了申請能否過關。

前言:資助的判斷邏輯,在 2026 年換了一套

如果你過去用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EMF)申請過本地展會的資助,應該記得那套判斷標準:展覽會須以香港境外及本地的業內人士為主要對象、一般不對公眾開放;如容許公眾入場,開放予公眾的整體時間(只計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的時段)不應超過活動總開放時間的二分之一。換言之,看的是展會本身的性質。

EMF 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整合入 BUD 之後,這套標準不再適用。BUD 的判斷邏輯完全不同——它不問展會夠不夠國際化,而是問:你參加這個香港展會,跟你要開拓的內地或自貿協定市場有什麼直接關係?

這是一個從「展會屬性」轉向「業務關聯」的根本轉變。本文說明這條規則的來源、三個實務上可用的論證角度,以及申請時須提供的細節。

EMF 舊制與 BUD 新制對香港展覽會的判斷邏輯對比——由「展會屬性」轉向「業務關聯」

圖:EMF 舊制與 BUD 新制對香港展覽會的判斷邏輯對比——由「展會屬性」轉向「業務關聯」

一、香港展覽會確實在資助範圍內

先確認一件事:這不是灰色地帶,而是官方明文寫入可資助措施的內容。

軌道 官方原文
BUD 一般申請 可獲資助:參加香港、中國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經濟體的展覽會/展銷會。(措施名稱:展覽會(包括虛擬展覽會)及宣傳活動)
BUD 申請易 可獲資助:參加香港、中國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經濟體的展覽會,包括由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舉辦的實體或網上的展覽會,及相關費用。如涉及香港展覽會,請說明該展覽會與發展當地業務的直接關係。

兩條軌道的措辭略有分別,但方向一致:香港展會可以申請,而申請易的指引把那項前提寫得更明確。至於不可獲資助的情況,兩者同樣明文列出:「參加香港、中國內地、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經濟體以外地區的展覽會」。

一個容易混淆的地方: 「香港」在 BUD 之下同時是申請人所在地與可資助活動的地點之一,但它不是目標市場。BUD 的目標市場只有兩類:中國內地(內地計劃),以及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的 39 個經濟體。所以參加香港展會時,你要論證的是它如何服務於這兩類市場的業務發展。

二、三個用得着的論證角度

「與發展當地業務的直接關係」並非一句口號,而是要在申請表中具體交代。按官方要求提供的細節(該展會與發展當地業務的直接關係等),以下三個角度在實務上最容易寫得具體。

論證香港展覽會「與發展目標市場直接關係」的三個切入角度

圖:論證香港展覽會「與發展目標市場直接關係」的三個切入角度

角度一:買家來源——展會吸引哪些市場的買家

最直接的論證是展會本身的買家結構。如果該展會有明確的內地或東盟買家團、有主辦單位安排的商貿配對環節、或者過往的參觀者統計顯示相當比例來自你的目標市場,這就是「直接關係」最有力的佐證。

撰寫時的關鍵是具體:與其寫「該展會吸引大量海外買家」,不如寫「主辦單位提供的參觀者數據顯示,上屆有多少比例的買家來自內地及東盟地區;本公司計劃在展會期間會晤的目標買家名單如下」。

角度二:業務目標——參展要達成的市場開拓成果

第二個角度是把展會放進你的市場拓展計劃之中:參展的目的是尋找內地代理商、接觸東盟分銷渠道、還是為即將進入的市場做產品測試與意見收集?

這個角度的說服力,取決於它與項目其他措施的一致性。如果你的同一宗申請同時包含了目標市場的商標註冊、產品認證、或本地化宣傳品製作,那麼參展作為「接觸該市場買家的入口」就非常自然。反過來,如果整個項目只有參展一項、而且說不清後續動作,論證就會顯得單薄。

角度三:展會定位——展會本身面向的市場

第三個角度是展會的主題與定位。香港有不少專門面向內地或東盟市場的專業展覽,其主題、參展商結構、同期論壇內容本身就指向特定市場。若屬此類,直接引述主辦單位的官方定位說明會相當有效。

三個角度可以疊加使用。 最完整的論證通常是:展會定位面向目標市場(角度三)→ 因此吸引該市場的買家(角度一)→ 而本公司參展正是為了達成特定的市場開拓目標(角度二)→ 並與同一項目下的其他措施相互配合。

💡 不確定自己想參加的香港展會能否過關?花 1 分鐘填寫 BUD 三軌問卷 → 先確認軌道,再按該軌道的要求準備論證材料

三、申請時須提供的細節

除了「與發展當地業務的直接關係」之外,參展措施在申請表中還須交代若干具體資料。以下按官方要求整理:

項目 須提供的內容
展覽會資料 展覽會名稱、日期、地點、主辦單位;如屬申請易,須為由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舉辦
與目標市場的關係 該展會與發展當地(內地或自貿協定/投資協定經濟體)業務的直接關係
開支明細 攤位租賃、設計、搭建及設置、展品運輸(非銷售用途)、展會中的廣告及宣傳費用等逐項金額
交通住宿 如涉及,須提供涉及人數、交通總開支、住宿晚數、房間數目、住宿開支;一般申請下另受「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 20%」規限
採購文件 按金額門檻取得的書面報價——達 HK$50,000 或以上須至少兩份、達 HK$200,000 或以上須至少五份;並須簽署反圍標條款確認書

四、與 EMF 舊制的三項分別

維度 EMF(已結束) BUD(現行)
判斷基礎 展會屬性——以境外及本地業內人士為主要對象、公眾開放時間不超過總開放時間的二分之一 業務關聯——該展會與發展目標市場業務的直接關係
本地市場展會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設特別措施,容許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開放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無對應措施——所有資助活動須與發展內地或自貿協定市場有關
業界專區安排 主辦機構可申請設立「業界專區」預先批核,只有設於該區的展位視為以境外市場為目標 無此機制;改由申請企業自行論證業務關聯

第二項尤其值得注意。EMF 時代那項「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特別措施,本身就訂明開放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隨 EMF 一併結束。換言之,如果你參展的目的純粹是開拓香港本地客戶,現時並無對應的通用資助計劃。完整的九大範圍對照見《EMF 已結束:原有出口推廣資助如何銜接?》

五、常見問題

Q1:喺會展中心舉行的國際展覽,係咪自動符合資格?

不是自動符合。BUD 並不像 EMF 那樣按展會屬性設客觀標準,而是要求申請企業說明該展覽會與發展目標市場業務的直接關係。即使是知名國際展覽,仍須在申請中具體論證。

Q2:如果展會同時面向本地與內地買家,可以申請嗎?

可以嘗試,關鍵在於論證。你需要說明參展與發展內地(或自貿協定經濟體)業務的直接關係——例如展會設有內地買家團、你計劃在展會接觸的目標客戶來自內地等。純粹面向本地市場的參展目的,則不符合 BUD 的資助範疇。

Q3:申請易的「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有沒有名單?

官方條文並無公布指定名單,措辭為「由政府相關機構或信譽良好的展覽會主辦商舉辦」。實務上,由政府相關機構(例如香港貿易發展局)或具往績的專業展覽公司主辦的展會,在這一點上較容易說明。如對特定主辦商有疑問,建議在遞交申請前致電香港生產力促進局(2788 6088)確認。

Q4:香港展會與海外展會可以放在同一宗申請嗎?

可以。BUD 以項目為單位,一宗申請可涵蓋多項措施及多個展會,只要全部落在可資助地域(香港、中國內地及 39 個自貿協定/投資協定經濟體)之內,並且展會日期在項目期之內。

Q5:論證要寫幾長?

官方並無字數要求。實務上重點不在長度而在具體性——有數據、有名單、有明確的後續動作,比一段泛泛的市場論述有效得多。

Q6:本地展會嘅攤位費報銷範圍,同海外展會一唔一樣?

一樣。攤位租賃費、設計費、搭建及設置費、展品運輸費(非銷售用途)、展會中的廣告及宣傳費用,適用於所有可資助地域的展覽會。分別在於交通住宿——本地展會通常不涉及過境行程,而 BUD 的交通費只涵蓋過境往返香港與目標市場的行程。逐項對照見《參展開支哪些可以申請?》

六、總結

香港展覽會可以申請 BUD 資助,這一點沒有疑問。真正的門檻在於:你能不能把「參加這個香港展會」與「發展內地或自貿協定市場的業務」之間的關係,寫得具體而可信。

實務上最有效的做法,是不要把參展當成一個孤立的動作。把它放進一個完整的市場拓展項目之中——同一宗申請下同時包含目標市場的商標註冊、產品認證、本地化宣傳品或網站優化——這樣「直接關係」就不需要靠文字說服,而是由整個項目的結構自然呈現。

這個計劃要怎麼申請,我們可以幫你做。查看申請服務與收費 → 由計劃配對、措施拆分、預算編排到文件準備,專人跟到政府出結果為止。收費按計劃而定,創始客戶價有效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①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申請易」申請指引》(版本 11/2025)第 4.2 段;②《BUD 專項基金申請資助範圍(摘要)》一般申請及申請易(最後更新 2025 年 11 月);③ 工業貿易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申請指引第 3 段及第 5.2、5.3 節(EMF 對香港展覽會的舊有判斷標準,供對照之用);④ fundpilot.hk 計劃詳情頁 BUD_GENERAL、BUD_EASY。

免責聲明

本文僅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公開發佈的官方指引作整理,不構成任何申請結果的保證。個別展覽會是否符合資助條件,最終由生產力局按申請內容個別審批。如對特定展會有疑問,建議在遞交申請前直接向生產力局(電話 2788 6088、電郵 bud_sec@hkpc.org)確認。

不確定自己能申請哪些?免費諮詢

預約免費諮詢 →

相關文章

展會資助

參展開支哪些可以申請政府資助?展位、機票、酒店、運輸逐項對照

參展的攤位租賃費、設計費、搭建費、展品運輸費、展會廣告費,以及香港受薪員工的交通住宿,全部列於 BUD 官方可資助清單。本文逐項對照申請易與一般申請的處理方式——包括交通住宿在一般申請下受「不可多於項目總開支 20%」規限的關鍵差異——並列出七類明文不獲資助的開支。

展會資助

展會資助 2026:香港企業參展可申請哪些政府資助?BUD 兩軌+MDSS 全拆解

香港企業參展可申請的政府資助,主要有三條路:BUD 申請易(每宗 15 萬、審批 30 個完整工作天)、BUD 一般申請(每宗 80 萬、可與其他措施組合成大型項目),以及數碼港市場推廣計劃 MDSS(20 萬、75% 資助,只限培育公司)。本文拆解三者的可資助開支、上限與適用場景,並說明 BUD 電商易為何不涵蓋展覽會。

政策解讀

2026 年香港企業資助九項變動:一表掌握生效日期與影響對象

2026 年香港企業資助的九項重要變動一次掌握:EMF 整合入 BUD、BUD 申請易上限提升至 15 萬、申請易頻率放寬至每 3 個月一宗、電商易擴展至東盟十國、新增碳審計及碳認證資助、核准項目上限增至 70 個、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配對比例調整為 1:1、企業支援計劃報價上限調整、定期展覽獎勵計劃 2.0 結束。附生效日期與影響對象對照表。

相關政府資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