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政府資助計劃術語表
收錄 32 個香港政府資助計劃常見術語,幫助申請人快速理解資助文件中的關鍵詞彙。
BUD 專項基金
全名「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資助香港企業透過品牌建立、升級轉型及拓展營銷發展中國內地及東盟市場。每家企業累計最高 HK$700 萬資助,政府 1:3 配對。
查看計劃詳情 →EMF(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由工業貿易署管理的資助計劃,協助中小企拓展海外市場,涵蓋展覽、考察、廣告、網上推廣等。每宗申請最高 HK$10 萬,每家企業累計上限 HK$100 萬。政府 1:3 配對(政府資助核准開支 25%)。
查看計劃詳情 →配對比率(Matching Ratio)
政府與企業分擔項目成本的比例。例如 1:3 表示政府出 1 元、企業出 3 元。不同計劃的配對比率不同,常見有 1:1、1:2、1:3 及最高 2:1。
實報實銷
申請人先自行支付項目開支,完成後憑單據向政府申請發還款項。需保留所有付款記錄及收據。
首期撥款
部分計劃允許在項目開始前申請部分撥款(通常為核准金額的 25-75%),作為項目前期資金。需在項目完結時提交核數報告。
累計資助上限
企業在整個計劃期內可獲得的總資助金額上限。例如 BUD 專項基金的累計上限為 HK$700 萬(非每年重置)。
項目期限(Project Duration)
每個獲批項目的最長執行時間。一般不超過 24 個月,部分計劃可達 36 個月。需在期限內完成所有項目活動及提交最終報告。
申請週期
計劃接受申請的時間範圍。部分計劃全年接受申請(如 BUD、ESS),部分設有特定申請期(如 ITSP 平台計劃每季一次)。
實質業務運作
企業需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如辦公室、員工、業務交易),空殼公司不符合申請資格。需提供商業登記證、員工紀錄、審計報告等證明。
執行機構(Managing Authority)
負責管理及審批特定資助計劃的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例如 BUD 由生產力局(HKPC)執行,ESS 由創新科技署直接管理。
創新科技署(ITC)
香港政府部門,負責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管理多個資助計劃,包括 ITSP、ESS、TSSSU 等。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HKPC)
法定機構,為香港企業提供技術支援及管理顧問服務。是 BUD 專項基金、TVP 科技券等計劃的執行機構。
工業貿易署(TID)
香港政府部門,負責工業及貿易政策。管理 EMF 市場推廣基金及部分中小企支援計劃。
數碼港(Cyberport)
香港的數碼科技創新樞紐,管理多個創業培育及資助計劃,如 CCMF、DTSPP 等。
香港科技園(HKSTP)
推動香港創新科技發展的法定機構,提供創業培育計劃(IDEATION / INCUBATION / ACCELERATION)及資金支援。
審批工作天
政府處理申請所需的時間。一般為提交申請後 3-6 個月,部分快速通道可在 30-60 工作天內完成。
回撥機制(Clawback)
如申請人未能達到項目約定的關鍵績效指標(KPI),政府有權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資助金額。
e-Form 申請
政府電子表格系統,部分計劃要求申請人透過指定網上平台提交申請(如 BUD 的 BUD-eForm)。
最終報告(Final Report)
項目完成後須提交的總結報告,包括項目成果、財務報表及核數報告。需在項目完結後指定期限內提交。
審計報告(Audit Report)
由執業會計師簽發的獨立審計報告,證明項目開支的真確性及符合計劃規定。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提交。
中小企(SME)
根據香港政府定義,製造業企業聘用少於 100 人,或非製造業企業聘用少於 50 人,即屬中小企。多數資助計劃以中小企為主要對象。
政府資助 vs 政府貸款
資助(Grant)無需償還,貸款(Loan)需償還。FundPilot 主要覆蓋政府資助計劃(不需償還),部分融資擔保計劃則屬於貸款擔保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