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獲批後合規
外勞抵港後:8 週簡介會+離職通知
外勞抵港後,僱主須給有薪假讓其在八星期內出席勞工處僱傭權益簡介會(每份合約一場,續約亦須再出席)。終止合約須用 ESLS-13 通知勞工處及入境處——有預先通知為終止日前 7 天內,無預先通知則終止後 1 個工作天內。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獲批後合規輸入勞工
FundPilot 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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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抵港後,僱主須給有薪假讓其在八星期內出席勞工處僱傭權益簡介會(每份合約一場,續約亦須再出席)。終止合約須用 ESLS-13 通知勞工處及入境處——有預先通知為終止日前 7 天內,無預先通知則終止後 1 個工作天內。

院舍須為輸入護理員提供符合標準的居所:每人淨樓面實用面積不少於 3.4 平方米、每間睡房不得超過六張床。住宿費扣除為實際成本或工資 10%(較低者);2026 年 7 月 3 日或以後發出的配額批准通知書,上限為 20%。附居所申報與變更通知要求。

院舍配額不會自動續期,約滿須重新申請。完成合約通知書須於屆滿日起計 7 天內遞交;終止合約通知書須於終止日期前 7 天內(無事先通知則終止後 1 個工作天內)交社署及入境處;替補申請亦須 7 天內。附五條死線對照表。